第四章 切大饼:社会总产品在各个阶级之间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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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社会化大生产: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 ​

“古老的民族工业被消灭了,并且每天都还在被消灭。它们被新的工业排挤掉了,新的工业的建立已经成为一切文明民族的生命攸关的问题;这些工业所加工的,已经不是本地的原料,而是来自极其遥远的地区的原料;它们的产品不仅供本国消费,而且同时供世界各地消费。旧的、靠本国产品来满足的需要,被新的、要靠极其遥远的国家和地带的产品来满足的需要所代替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资产阶级,由于一切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由于交通的极其便利,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它的商品的低廉价格,是它用来摧毁一切万里长城、征服野蛮人最顽强的仇外心理的重炮。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它迫使它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文明,即变成资产者。一句话,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共产党宣言》

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开篇讲的是分工,工人通过分工生产效率提高。通过分工,做扣针的工人的生产效率提高了若干倍。今天的稳拿经济学喜欢从鲁滨逊飘流到小岛上讲起,不再提社会分工,而是从鲁滨逊的资源和时间有限,提出了怎么样最好的利用资源。

这个不起眼的变化,其实蕴含深深的含义。在亚当斯密的时代,社会上各种资源的主要占有者是贵族、大地主、高利贷者和僧侣。贵族、大地主和僧侣控制土地,高利贷者控制货币。在私有产权制度下,所谓物的稀缺,最终往往落脚于物的所有者的稀缺,物的充分利用也就是获得最高的价格。稀缺产品获得最大利用,潜台词,就是物的所有者可以利用控制物的供给,哄抬其控制的资源的价格,获得最大收益。

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强调物的稀缺,强调最大利用,无疑是给贵族、大地主、僧侣和高利贷者压迫资产阶级提供了理论依据。——既然土地是稀缺的,你在我这里建厂,我就不能欣赏自然风光了,我每英尺土地每年收你一百英镑的地租,一点不贵。你觉得贵,可以不干。方圆上百平方公里的土地都是我的地盘,是我祖爷爷从国王那里分封下来的。土地是我的,我觉得土地很宝贵,你建厂一百英镑的地租已经很便宜了。我邻居在二十公里以外,他的领地运输不便,要价比我还高,你自己掂量着办。

他们的土地获得充分利用,就意味资本家的利润的很大一部分要被他们无偿占有。所以,斯密说这些人是不劳而获的游惰阶级。

今天,大地主、贵族、僧侣和高利贷者已经让位了。经过资产阶级革命,他们的土地或者收归国有,或者逐步卖给了资本家。高利贷者如果不能转变为银行家,多数逐步破产——个人资本与社会资本是无法抗衡的。社会上主要资产所有者是资本家,所以这个时候强调物的稀缺,为资本家获得最大的收益寻找理论依据。

用鲁滨逊的小农生产分析今天社会充分分工下的大生产,除了掩饰私人所有权获得最大收益以外,没有任何意义。

卢瑟经济学分析经济要回到亚当斯密的起点,从社会化大生产讲起。

什么叫社会化大生产呢?社会化大生产又称生产的社会化,是指同小生产相对立的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它表现在生产资料和劳动力集中在企业中进行有组织的规模化生产;专业化分工的不断发展,各种产品生产之间协作更加密切;在市场经济下通过产品的市场化和市场自动调节(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由计划指令调节),使生产过程各环节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以上是书面的含义。

简单地说,社会化大生产就是通过不断分工合作,每个劳动者都成为生产过程的一分子,全社会成为一个庞大的生产机器,大规模生产标准化的产品。社会总产品由数不清的劳动者生产出来,在数不清的劳动者之间分配,社会的总产品在全社会范围内交换,最后社会成员消费所有的产品。

首先看社会化生产的生产过程,即所有的劳动者生产所有的东西。鲁滨逊的生产是一个人全包,从播种,到磨粉,到生产面包一肩挑,不存在分工。社会化生产则完全不同。每一件产品,我们都不能说清楚究竟有哪些人在其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我们穿的衣服(假设是纯棉的)那么包含:农民的劳动,他们种棉花;纺织工人的劳动,他们纺纱织布;制衣工人的劳动,他们把布匹裁减、缝纫成衣物。但是,仅仅这些人的劳动吗?在手工工场场的时代,也许这些劳动就足够了。但是,在今天这些劳动远远不够让我们获得一件成衣。农民的农具,显然不是农民自己生产的。化肥、农药显然也不是。纺织工人使用的纺纱机显然不是他们自己生产的,制衣工人的机器也是买来的。那么,如果我们把这些加入生产是否就足够了呢?还是不够。制造机器的矿石、焦炭,运转机器的电力、柴油,运输原料的汽车、火车、轮船,生产厂房的建材等等。在今天的社会中,每一件产品都可以无限穷究下去。我们今天消费的每一件产品,比如一个信封,一块手帕,一张餐巾纸,都包含了无数人的劳动。

反过来,在社会化大生产中,每一个生产者脱离其他人都无法有效的生产。农民没有化肥农药也许还能勉强维持,但是没有现代化的交通工具,他们的多数产品只能腐烂在地里。纺织工人没有纺织机械则无法纺织。制衣工人同样如此。在小农生产中,每一个人往往身兼数职,但是在社会化生产中,由于分工的不断细化,每一个人的劳动只是社会生产的一个微小的环节。这些环节不断专业化,产量却以惊人的数量增加。社会化大生产直接推动社会总产品的大幅度增加,劳动者付出的代价之一就是丧失了独立性。换句话说,大部分工人劳动技能一旦离开了现有岗位就一点用处也没有了。另一方面,社会化大生产把劳动的技术含量压缩到最低,对劳动者的技能要求越来越低,绝大多数劳动岗位都不需要长期学习。小作坊生产时代,一个学徒用十来年,甚至二十来年的时间学一门手艺的事情,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时代,是很罕见的。如果某一门行业需要有精巧技术的体力劳动,迟早就会有人发明机器替代人工。愿意干就干,不愿意干就走。大多数情况下,炒一个老人的鱿鱼,招一个新人,新人三个月就能上手。于是,劳动者和老板之间越来越没有讨价还价的资格。

社会竞争高度同质,提供同样商品的人成为竞争对手。没有达到一定生产规模以前,实行社会化大生产是不合算的,所以社会化大生产过程中,所有的产品都有无数的克隆品。正是这些克隆品导致生产成本大幅下降。所有的生产者都按照某一行业标准生产质量相同或类似的产品。竞争对手之间的竞争取决于生产规模,低于某一个生产规模必然导致生产者比市场淘汰。如果认为技术、资源等要素都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买卖的话,决定竞争的关键就是资本量。社会化大生产必然要求最低生产规模,这个规模往往由本行业生产规模最大的企业所采用的生产技术决定。火车运载一位乘客和满员的运输成本基本是一样的。对小资本来说,如果生产规模不能达到最低生产规模,就不能经济地生产。对社会来说,不论产品的制造方式如何,同样质量的商品,售价相同。小资本进入市场,首先必须跨过生产规模的门槛。另一方面,生产规模最大的企业有资格统一行业的生产标准。绝大多数列车采用窄轨,那么所有的铁路就会都采用窄轨,生产宽轨列车的厂商要么投入大量的资金重新铺设宽轨铁路,要么改行生产窄轨。

社会化生产的第二个特点是社会化的分配,即所有人分配所有的产品。在前面的例子之中,如果成衣是最终产品的话。那么农民、纺织工人、制衣工人、机械制造工人、采矿工人、采油工人、运输工人、建筑工人等等所有参与社会生产的人都有资格获取一部分产品,即一部分成衣。但是,究竟谁获得什么,获得多少,则未必与他们的劳动质与量成正相关关系。分配直接由所有制决定,与对生产过程做出的贡献关系不大:“一国土地,一旦完全成为私有财产,有土地的地主,像一切其他人一样,都想不劳而获,甚至对土地的自然生产物,也要求地租。森林地带的树木,田野的草,大地上各种自然果实,在土地共有时代,只须出些力去采集的,现今除出力外,却须付给代价。劳动者要采集这些自然产物,就必须付出代价,取得准许采集的权利;他必须把他所生产或所采集的产物的一部分交给地主。这一部分,或者说,这一部分的代价,便构成土地的地租。”[1]在这个例子之中,私有土地所有者,只要依据私有产权,就可以要求不劳而获。或者说,在社会总产品中要求一部分。如果生产者不答应,就无法顺利完成生产。有一些总比没有好,生产者最终必然妥协。土地所有者获得产品的多少,则与他垄断土地的程度有关。在土地产权越集中的地区,他获得的产品越多。

社会化生产的第三个特点是社会化的交换,所有产品都要到市场去出售。小农男耕女织,产品自产自销,而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农民是专业户,是为市场而生产。既然环节不断专业化,产量不断增加,必然的结果就是劳动者生产的产品数量远远超高他在某一方面的需求,有些产品甚至对他来说没有一点使用价值。比如硫酸、硝酸都是重要的化工原料,但是对生产它们的工人来说,一点用处也没有(想用硫酸给别人毁容的犯罪分子除外)。这样一来,绝大多数产品,都要在市场交换。

社会化大生产的交换的过程,本来极其复杂,绝不是鲁滨逊用吃不了的玉米去换别人吃不了的鱼那么简单。每一个产品都要寻找买家,买一个买家都要寻找卖家,极难两两配对。生产硫酸的人,需要电力和矿石;需要硫酸的人,不生产电力和矿石;发电厂和采矿场需要煤炭和机械,不需要硫酸。后来,这些复杂的交换过程,由于货币的出现而大大简化了。原先数不清的易货贸易,由简单的出售替代。人们用自己的产品交换这种商品,然后用这种商品去交换自己需要的产品,这种商品就是货币。

货币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前提,货币极大地推动了社会化大生产。货币简化了交换过程,代价就是同一个生产单元的卖与买,从此分成了两个不同步的过程。这个过程也为经济危机埋下伏笔。需要注意的是,货币的出现,是经济危机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

社会化生产的第四个特点是社会化的消费。所有的产品,在扣除掉原有生产资料的损耗和追加投资以后,成为所有人的消费品。所有人在前一个环节中获得的产品,至此都找到了需要他们的消费者。消费者消费这些产品,满足自己的需求。

这四个环节环环相扣,缺一不可。一个环节的变化,必然影响另一个环节。生产过程中,产权的变化,必然影响分配。分配的变化,则必然影响交换的过程。分配极度集中,那么在交换过程中,必然有大量的产品找不到对应的买主。反之亦然。鲁滨逊的生产,或者说小农的生产,显然没有社会化生产、社会化分配、社会化交换、社会化消费这四个环节。鲁滨逊需要多少,生产多少。他自己的产品直接决定于他的消费,与市场销路没有任何关系。鲁滨逊生产的玉米,不存在任何分配问题,自己生产的产品全部是自己的。如果是租用地主的土地,满足地租以后,其余全部自己消费。鲁滨逊生产玉米,吃了就是吃了,吃不了的部分不会影响明年的生产。只要不把种子吃掉,今年的生产与明年的生产之间的关系彼此独立。鲁滨逊生产的东西,绝大部分是自己生产的,很少是从市场上买来的。

鸦片战争前的中国农村,多数是小农经济。夫妻双方都是生产者。粮食、蔬菜、棉花是男人种的;鸡、鸭、猪是女人养的;房子是男人盖的,布是女人自己纺纱,自己织的。肥料是自家厕所积的,饲料是自己粮食的秸秆和刷锅水。除了盐、铁和少量点灯的煤油以外,基本不需要任何外来产品。只要风调雨顺,张家懒惰,不妨碍李家勤劳富裕。

社会化大生产每个生产过程都会对其他过程产生影响。这种影响包括空间的影响、生产工序上下环节之间的影响,以及时间的影响。

社会化生产在空间上是一个整体。如果某一个地区有一家制衣厂,产量足够满足这个地区的消费总量,那么这个地区就无法存在其他的制衣厂。这种地区的范围与生产规模和运输能力有关。当一个企业的生产规模极强,产品又很便于运输的时候,这样的企业的影响地区将极其广阔,甚至垄断全球。

社会化生产在行业上是一个整体。某一个环节生产过程的改善,必然导致一系列的调整。新纺织技术的出现,必然推动纺织机械的改进。反过来纺织机械的改进,也必然改变纺织技术。农民的棉花歉收,必然影响后面一系列的制衣环节。如果成衣销售滞销,那么农民的棉花、纺织厂的棉纱、纱布、化肥、种子,甚至生产各种机械的钢铁、煤炭和原油都会滞销。

社会化生产的特点就是全社会是一个整体,只要进入这个整体,就触一发动全身。只要在这个整体之中,就存在利润向上转移,矛盾向下转移的问题。正常情况下,对上级的冲击,必然会冲击到下级。

生产与消费并不是脱节的两个完全不相关的过程。供需分析中,生产与消费呈两条完全独立的曲线以X型相交。如果是单独的产品的话,这样描述产品的供给与需求也许是对的,但是用来描述社会总产品的供给与需求就有问题非常扯淡了。工人的工资在开始生产的时刻就决定了,总工资不变的话,总需求不会有过大的变化。所以,社会产品的总需求在社会总供给的一刻就决定了。工人的消费不足,资本家就要压缩生产。大量产品积压的时候,只有萨伊那样的傻瓜才盲目扩张。这就是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也就是说,现在的总需求反过来会影响未来的总供给。这就是社会化生产在时间上保持密切的持续性。此时,一种产品降价销售,可能会吸引消费者减少对其他产品的需求,增加对该商品的需求,但并不能创造原先没有的消费能力。甲产品需求的增加,往往是建立在对乙产品需求减少的基础上的。

一个人如果要完成自己的消费过程,首先要把自己的商品(包括劳动力)卖出去,然后要把自己需要的商品买进来。一个人要完成发财的过程只要把自己拥有的商品卖出去就可以了。对资本家来说,他们参与市场的目的是发财,而不是消费。他们买进是为了日后更高价卖出,而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因为买与卖必然是同时同步发生的,有买家才能有卖家,没有买家,卖家就卖不出去。换句话说,如果一群人只想卖,不想买,他们卖出的东西超出他们买入的东西,最终的结果必然找不到对应的买家。一些只想买不想卖的人,比如挥霍无度封建土地贵族的存在能够暂时满足资本家发财的欲望。但是,这些买多卖少的贵族很快就会破产,他们破产以后资本家又会发现自己找不到对应的买家。

小农经济每个家庭都是独立的生产单位,每个劳动者都是多面手,既能种粮,又能做面包。社会化大生产时期,全社会是一个完整的生产单位,每个生产者都是某一方面劳动者,既不能独立种粮,也不能独立做面包。打个比方的话,小农经济全部是单细胞生物。社会化大生产则是一个庞大的生产动物。所以在分析经济问题时,需要高度重视社会化生产的触一发而动全身的特点,这是经济危机过程中,几乎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都会遭到冲击的根源。(当然,也有例外,比如1932年,私酒和避孕用品在美国的销路非常好。)

小农生产彼此都是独立的生产单位,彼此之间不存在紧密地联系,与今天的社会化生产完全大相径庭。用这样的例子推广到今天,抛弃了亚当斯密的分工作坊,如果不是为了掩饰什么,就难免让人怀疑研究者的智力有问题。

正是因为两种生产方式完全不同,所以劳动者的贫困表现截然不同。在小农经济条件下,少数人占有多数产品,多数人贫困的表现,是地主家中有吃不完的粮食、穿不完的绸缎,农民则食不果腹衣不遮体。丰年的时候,半年的时间农民需要靠瓜菜度日,遇到灾年农民往往就要流离失所。在小农经济的时代,表现是产品的严重不足。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时代,劳动者贫困的表现就是生产力相对消费能力过剩,产品滞销,同时多数人失业。

做大饼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吃大饼,如果不能吃到大饼,没有人会去参与社会大生产的过程。

这就涉及到如何分配。小农经济条件下,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农民自产自销,地主依靠土地产权不劳而获。农民的总产品,扣除了给地主的部分,就是自己的。

社会化大生产,这个问题就很复杂。首先,生产过程复杂到我们不能确认每个产品中究竟有谁的劳动。也就是说,我们无法有效地分析每一件产品中,究竟谁做了什么,做了多少。正如我们在前面提到的例子,每件产品穷究下去,都是全社会的总产品中的一分子。其次,我们不能确定每个人做出的贡献。我们甚至不能确定是不是所有人的存在对社会财富增加都有意义。简单地说,什么人是吃闲饭的,什么人是做贡献的。表面看来,有些人的劳动是可有可无的,有些是不可或缺的。没有农民显然不行,没有钢管舞女郎则不影响社会存在和发展。同一行业内部,也不好确定。没有正骨大夫,人们发生骨折以后,只能落下残疾。没有研究春药的大夫,则似乎对社会没有太大影响。有些是可多可少。没有军队显然要受外敌欺侮,但是如果军事人员太多,同样不是好事。巨大的军费开支,会压垮经济。进一步讲,资本家的管理行为算不算劳动呢?巴菲特炒股算不算呢?拉斯维加斯赌场的赌鬼赌博算不算劳动呢?赌博显然不能算劳动,资本家的管理行为则似乎包含劳动。实际上,多数人的行业都处于模棱两可之间。所以,谁对这个社会做了多少贡献,这个问题是很难回答的。既然我们既不能确定每件产品中哪些人是做贡献的,也不能确定社会生产中每个人做出了什么贡献,那么我们就不能确定社会总产品这块大饼应该如何按劳分配。

但是,大饼不能不切。这个切大饼的场所,就是市场。

我们唯一能确定的,就让社会总产品这块总大饼,在市场上按照供需关系去分配。决定分配份额的,则是彼此博弈的能力。很显然,掌握越稀缺的要素的人,博弈能力强过不掌握稀缺资源的人。他掌握的资源越稀缺,他便越有资格获得更大的大饼份额。

在社会化大生产加自由市场条件下,我们能确定的是,社会总大饼在所有人之间分配,彼此的分配份额与彼此为做大饼做出的贡献没有任何联系,而与其掌握的社会资源的稀缺性有直接关系。

4.2 拉锯战:争夺社会总产品分配份额的博弈 ​

“自由民和奴隶、贵族和平民、领主和农奴、行会师傅和帮工,一句话,压迫者和被压迫 者,始终处于相互对立的地位,进行不断的、有时隐蔽有时公开的斗争……”——《共产党宣言》

共同的经济利益把社会中一群彼此不相识的人凝结到一起并组成阶级,对立阶级展开斗争,斗争的目的就是为了争夺经济利益。

言归正传。

驱动人们在社会中运动的究竟是什么?按照卢瑟经济学,人们运动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争取获得最大的物质利益。

卢瑟在这方面很诚实,上班,养家糊口。工作的目的就是赚钱,而不是什么精神上的愉悦。追求精神愉悦可以去旅游,去电影院,去吃饭,不用朝九晚五(甚至朝五晚九)地按时去公司工作,看老板脸色。周六是洒脱day,周日是伤day,周一是忙day。听说过恨周一,没听说爱周一。

按照稳拿的经济学,则是追求最大的效用。随着某样东西数量的递增,效用递减。按照稳拿的经济学,越稀少的东西效用越高,越充裕的东西效用越小。“水有很大用处,价值却很小,因为水的数量远远大于对它的需求。钻石的用处很小,价值却很大,因为对钻石的需求远远大于钻石的数量。”[1]所以,按照稳拿经济学,是资本家是钱太多了,边际效用下降,不妨交换一些劳动力,交易之中彼此创造价值。资本家购买了劳动力生产产品,然后产品多了,边际效用下降又要卖出去换成钱。钱多了,又要购买劳动力。

这么折腾来折腾去,不累啊?

资本家有多余的钱,钱的边际效用下降;工人有多余的劳动力,劳动力的边际效用下降。交换一下,皆大欢喜。既然资本家的钱多余,那他还努力赚钱干什么?

不过,资本家最后的目标还是要把产品卖出去。劳动力最终被转化到商品中,然后换成钱。

整个过程是资本家用钱换工人的劳动力,然后生产产品,用产品换钱,再用钱换劳动力。不用考虑什么边际效用,只要他卖出的产品的钱少于他最开始的投资,他就会停下来。不停下来迟早破产,他自己想不停都不行。资本家的行为,不是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消化食儿,而是想法设法用钱生钱。

“君子爱财,取之以道。”孔圣人说: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按孔老夫子的说法,爱财只要符合“道”的就可以。问题是什么是“道”,这就不好下定义了。当然,中国历史上对“道”下定义的当然是稳拿了。

相比老外,还是中国人实在,人人爱财,追求的就是物质财富,没有必要扯什么主观感受。换一个角度看,也可以说中国的老百姓聪明,不好糊弄。中国的统治者更聪明,玩了个小花招。

古今中外的统治阶级都追求物质利益,都要粉饰自己的行为。老外是彻底否认自己追求物质利益,把自己的行为上升到精神层面。中国的统治者承认自己追求物质利益,不过自己追求的过程,是符合“道”的。既然是符合“道”的,卢瑟就没资格多说少道。不过,这个“道”究竟是什么是统治者自己定义的,统治者给自己留了个后门。

最终达到的目的都是一样的,稳拿怎么拿,卢瑟都要闭嘴。

推动人们采取行动的,不是主观评价,而是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一切经济行为,都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大饼。用太史公的话说,就是天下熙熙皆为利趋,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所以,卢瑟研究经济学的标准也就是彼此间物质利益的消长。

如果不采用物质尺度,而仅仅采取主观评价,那么怎么生产、怎么分配、如何交换和消费的过程,彼此之间为了争取更多物质利益的博弈,会被隐藏在彼此皆大欢喜的和谐的景象中。如果采用主观评价衡量经济行为,那么抢劫也可以看成一个互利互惠的过程。相反用物质标准衡量抢劫过程,则可以清晰地看到受害人与劫匪之间财物转移过程。

任何成交行为都是合理的,或者说任何市场行为只要存在都是合理的,都是互惠互利的。那么我们除了获得精神上的安宁与祥和,还有什么研究的必要呢?或者我们只要知道一切都是合理的结果就可以了。市场是复杂的互动过程,彼此为了争夺最大的物质利益在讨价还价,如果不从物质利益的争夺着眼,那么必然看不到任何市场行为形成的原因,而只能看到结局中彼此心理上的“皆大欢喜”。当然,这种双方的“欢喜”既包括劫匪成功占有他人财富的的喜悦,也包括受害人对自己能够通过破财免灾而幸免于难的暗自庆幸。如果不能从物质利益出发去研究经济,那么我们便无法看清楚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以及芸芸众生在经济中发挥的作用,和彼此之间复杂的博弈过程。

既然研究衡量物质利益的分配,就必须有一种明确的尺度。卢瑟经济学里面的衡量标准是劳动价值,或者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把全社会的总产品放在哪里,这就是全社会的总大饼。问题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个不好把握的量,看不见,摸不到。在地主与农民的关系中,这个尺度很好把握,看看最终粮食分配份额,多少属于地主的租子,多少属于农民的口粮即可。社会化大生产的社会之中,产品种类数不胜数,所有商品都要卖出,不能像租子与口粮的关系这样一目了然。

在分析的过程之中,绝大多数情况下,本文会采用货币来衡量。一方面,这是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货币能稳定地发挥价值的影子的作用——除非发生严重通胀。另一方面,我们也确实找不到更好的尺度来衡量工人的劳动和社会总产品的分配。事实上,如果有一种商品能稳定地保持价值,那么这种商品就会成为货币。这也是货币成为货币的重要原因。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货币必须是最好的商品,是人们追逐的目标。这是因为成为货币的商品具有价值相对稳定、便于衡量数量和质量、易于保存和携带等等。因为这种商品具有以上的优点,所有的人都接受这种商品,这种商品就成为货币。所有的人都接受这种商品这一点,又强化了这种商品的货币地位。

我们可以确定一个人获得多少货币,却难以确定获得了多少必要劳动时间。不过,在绝大多数产品都会成为商品在市场交易的社会中,如果物价稳定的话,获得货币数量的增加,必然意味着可以获得的商品总量的增加,也就意味着获得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增加。在本文的分析中,更侧重博弈力量对比对分配情况的影响而不是待分配的总量,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使用货币收入的对比情况替代获得社会总产品份额的增减情况。如果某一段时间,某甲和某乙的货币收入为1:2,我们大致可以认为某甲和某乙获得的社会总产品的份额的比例为1:2。(需要注意的是,现实之中,资本家获得实物产品的比例往往更高一些,不过这些实物收入能不能变成可以消费的收入,还要看销售情况。)

既然资本追求货币,本文也用货币衡量博弈各方物质利益的得失,那么为什么强调商品的内在价值,而不直接用货币量作为尺度来衡量彼此之间物质利益的分割呢?

首先,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追求货币,但是不是永远如此。当货币数量迅速增加,币值迅速下降的时候,人们就不再追求货币,而是追求商品,囤积商品。所以,货币只是手段,不是目标。当币值稳定的时候,货币是目标,当币值不稳的时候,货币就不是目标了。稳定都是相对的。币值不稳,必然对应另一种相对较稳的东西。这就是我们需要确定的尺度。货币是价值的影子,当这个影子不能反映真身的时候,人们就抛弃货币。我们要考虑的显然不是影子而是真身。在分析危机的过程中,尤其是通胀的过程中,不会完全使用货币作为衡量标准。当货币超量发行的时候,必须结合物价考虑经济行为。

这个话题引申一步,就是一个封闭的经济体不可以通过印钱或者投机来致富。对一个封闭的经济体来讲,最终的致富途径只能是发展生产力。这里使用了“封闭的经济体”,而没有使用“国家”。这是因为对美国那样的极个别国家来讲,该国央行是某一地区甚至全球的央行,确实可以通过印刷货币或者使用金融手段获得世界其他国家的劳动者的劳动。

其次,货币并不是在所有的交易中都存在的。应该承认,最早的交易是没有货币的。用谷物、肉类、马匹交易,并不代表人们之间没有经济行为。即使在工业化时代,也存在一定数量的易货贸易。

再次,研究经济学的目的是强国富民。在金融、土地投机等追求货币为主要目的场合中,有惊人的货币流动和资本所有权的转移。但是,很显然在这样的场合,甲之损失成为乙之收益,乙之收益来自甲之损失,对总体来讲,这样的过程只是一次财富再分配的过程,并不能增加任何产品,不能增强综合国力,也不能改善人民生活,而且很难稳定存在。

引申一步,既然用货币来衡量价值,追求尽量多的价值具体表现为追求尽量多的货币。那么为什么不用市场价格来衡量商品内在价值呢?

这是因为等量货币购买的商品具有相等价值的情况只能出现在自由竞争时期。一旦出现垄断,价值与价格之间就会出现偏离。价格高的商品未必价值高,反之亦然。何况,有些商品本身没有价值,比如土地、证券、特许经营权等等。稳拿经济学提出稀缺性决定物品的价值——我需要就有价值,越稀有就越有价值。市场价格反映价值。卢瑟认为稀缺性只是分配的依据,没有稳定的内在价值标准。同样一块土地,被切割成若干小块属于不同的主人,获得地租的总量必然小于属于同一个主人获得的地租总量,对应的土地价格必然不同。同样的燃油由若干经销商经营,与仅仅由一两个寡头经营,价格也是不一样的。生产燃油的过程很是不变的,变化的是燃油所有者的稀缺性,或者说垄断性。同样一件商品买卖双方不同,价格完全不同。比如我们提到的《多收了三五斗》中大米的例子。大米还是大米,内在价值不变,变化的是大米所有者切割社会总大饼的能力。

这就涉及到稀缺性的本质,即是物的所有者稀缺,还是物稀缺。边际效用论的理论基础是物稀缺,而不是所有者稀缺。表面上的逻辑说得很好,让稀缺的东西获得更好的利用。物的所有者稀缺,只此一家别无分号,自然可以制造物的稀缺,有能力否决对方提出的交易条件,是很显然的有力的议价权的条件。但是如果承认所有者稀缺与物稀缺有相同(至少不更弱的)议价权,那就涉及到私有产权的集中更有权力获得更好的交易条件。进一步考虑,如果结合一切交易要素都可以用钱买到,那么推论就是有钱人与没钱人之间的交易不是平等的,有钱人更有利。交易条件是越有钱越有利,越没钱越吃亏。卢瑟的卢很大程度上是稳拿的稳造成的,而卢和稳的趋势还会扩大。或者说是马太效应。物的所有者稀缺的基础在于私有产权,所以说,所有者的稀缺让所有者获得更多的收益,而不是物获得了更好的利用。换句话说,私有产权为钱多的人创造了更好的交易条件,同时也意味着钱少的人更不利的交易条件。如果要获得相对公平的交易条件就要削弱私有产权的作用。所谓物获得更好的利用,就能使全社会获得更大的收益。实际上是私有产权获得更大效用,私有产权所有者获得更大的收益。卢瑟的利益,被稳拿代表了。这样的结论,更接近我们的观察,但是很显然是稳拿要回避的。

市场交易中,每个人都要经过两次博弈才能实现自己的目的。对劳动力来说,第一次是卖出劳动力,第二次是购买消费品。对资本来说,第一次是买入原材料和劳动力,第二次是售出成品。交易各方在交易中都会尽力压低对方的价格,抬高自己控制的商品价格。两次博弈决定获得的社会总产品的份额。价格只是市场博弈的结果。既然研究物质利益的分割,就不能用既成事实的结果来研究。否则,用切大饼的结果分析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得到的结论必然是一切都是合理的。

某一具体商品的价格与该商品内在价值没有必然联系,但是商品价格的变化可以反映博弈能力的强弱,也就是商品所有者获得社会总大饼份额能力的强弱。垄断资源价格高涨,垄断资源所有者获得社会总大饼的份额能力就强。劳动力价格低迷,劳动者获得社会总产品的能力就弱。

《卢瑟经济学》的分析过程,侧重于从资本增殖(争夺物质利益,也就是资本家赚钱)的角度出发分析经济现象。掌握交易主动权的是稳拿,卢瑟只能被动接受。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可能多地谋求更多的货币,是稳拿的最高行动准则。影响稳拿决策的是他的账本,账本利润的数字的增加是行动的指南。对资本增殖有利的做法,法律和道德都无法禁止。账本上的数字增加得越快,对资本家越有说服力,比神谕更有说服力。洛克菲勒说服其它竞争对手的最简单办法就是给他们看看标准石油的账本——是加入我们和我们一起分享这种利润,还是被我们挤垮,你自己看着办。于是,一切行动的起点和最终的目的都表现为资本的自我增殖。其中,资本的自我增殖是主动的过程,劳动力则只是从属,用货币衡量资本的自我增殖,更能准确表现经济的运行规律。在资本内部则侧重于从垄断资本和大资本增殖的角度进行分析。在前一章我们已经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高层对低层的选择行为有隐性的、强有力的操纵和影响。资本主义经济中,处于强势一方是主动的,相对独立的,处于弱势的一方是被动的,从属于强势一方的行为,对强势一方的行为有反作用。分析经济问题,需要从强势一方的主动运动,和弱势一方的反作用入手。这就如同马克思的著作名为《资本论》,而不是《劳资论》。

用物质利益的争夺分析整个经济过程似乎并不全面。不能否认,少数人并不看重物质利益。比如积极投身公益事业的人,或出家修行的和尚。但是,这些人的行为显然不能成为社会的主流。而且他们的经济地位将随着他们放弃对物质利益的追求,而逐步被边缘化。他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越淡漠,他们越被经济循环边缘化,他们的行为对整个经济循环的影响越无足轻重。(当然,个别打着修行旗号,广筹善款的寺院不仅没有边缘化,而且不断深深地陷入经济循环之中。这样的寺院,显然不能不考虑他们的影响。不过,这样的寺院也可以归为企业。)所以,对不看重物质利益的人,我们可以忽略他们个人行为对经济的影响。这种忽略决定于他们的客观选择,而不是他们的具体职业。

拥有巨大物质财富的人,在把自己的财产全部捐献给社会的时候,必然对经济有影响。但是,这种影响是短暂的和微不足道的。从他们捐献的那一刻起,他们就丧失了对那部分财富的影响——否则就不是捐献。这些财富将通过经济循环,重新回到金字塔的塔顶。这个过程是确定的,不确定的只是时间问题。

如果我们认为每个人都是理性人,那么个人谋利求物质利益,是一切经济行为中最基本的原则。除此以外,别无其他任何原则。所以,任何双方自愿的交易,都可以从精神的角度解释为获得了利用价值更大的商品,是彼此互相愉悦的过程。但是,从物质的角度看,就存在彼此之间此消彼长的矛盾性的关系。在双方争夺物质利益的博弈过程中,强势的一方有权决定交易规则,弱势的一方难免屈从于另一方。个人谋求经济利益的能力与他掌握的生产资源的量成正比,与社会上拥有类似资源的量的人数呈反比。双方交易行为,如果能够成交的话,毫无疑问,处于经济地位中相对优势的一方,必然在物质利益方面获得了好处。否则,这一方不会采取行动,或者说否决交易。这就是出于优势地位一方谋求更好利益的根本方法。

这种拉锯行为并不是个人行为。正如绝大多数商品的价格并不是由卖主和买主之间私下博弈的结果。每一件商品的价格,都是所有买主和所有卖主之间竞价的结果。这种竞价即包括买卖者之间,也包括买主同行之间和卖主同行之间。

事实上,工资水平的形成,利率的形成,地租的形成,以及某一资本量的社会平均利润率的形成都是彼此拉锯的结果,也是广泛交易的结果。一次拉锯的结果,取决于其他拉锯的结果。反过来,一次拉锯的结果也会影响其他拉锯的结果。张地主家土地的出租价格必然影响李地主家土地的出租价格。最终,张、李两位地主的地租必然达到一个接近的水平——如果土质、肥力相等,水利、运输条件相当的话。正是千百次的拉锯,形成了社会总拉锯的结果。如此一来,同样进行类似拉锯的人群,便形成了一种共同的利益。这些人群小者为阶层,大者为阶级。

实际上,每个阶级都在同对立的阶级进行价值的拉锯。经济地位类似的人群组成阶级。同一个阶级的人,参与社会生产的过程相同,发挥的作用相同,获得产品分配的方式相同。比如属于地主阶级的人,他们都是私有土地的占有者,都依靠私有土地产权作为分配依据,都以地租作为收入来源。地租的上升,不仅仅影响一个地主的生活,而是整个地主阶级的生活。同理,地租下降,也会影响整个地主阶级的生活。更深入地讲,会影响他们整体的经济行为模式。毫无疑问,解放区无偿没收大地主多余土地并把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农民的土改,必然遭到大地主阶级最强烈的抵抗,也必然获得无地、少地的佃农和贫农的极大支持。

各个阶级内部又有不同的阶层,大地主与农民之间的拉锯行为对小地主有影响,大地主为了吞并小地主土地的拉锯行为对小地主也有影响。在第一个拉锯行为中,大小地主之间是盟友的关系,第二个拉锯行为之间则是敌对的双方。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在金字塔越来越尖锐的情况下,不仅仅是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矛盾越来越尖锐,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也会越来越尖锐。

由于拉锯方式类似,每个阶级,都有自己的阶级认同。一个阶级内部也容易产生共同语言——共同的利益产生共同的语言,共同的语言来自共同的利益。地主内部必然都认同地租,认同土地的宝贵。同理,佃农内部必然都认同不劳不食,都认为地主靠霸占土地剥削农民是可耻的行为。卢瑟说稳拿为富不仁,黄世仁不是说“穷生奸诈,富长仁义”嘛。小自耕农的思想,则必然介于两者之间。人以群分,物以类聚,经济地位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们对社会经济现象的认识。这就是马克思说的“存在决定意识”。

阶级之间由于利益拉锯关系,很难彼此沟通。这就如同李嘉图与马尔萨斯之间,当涉及工人失业、贫困的时候,两者就有共同语言。当马尔萨斯提出要僧侣、地主和官僚消费资本家的多余产品的时候,两者就要陷入无休止的争论。不同的阶级利益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当涉及彼此共同关心的利益的归属的时候,怎么可能有共同语言呢?地主对地租的认同与农民对地租的敌视必然无法统一。两种不同的思想彼此交锋对立,并不能分出胜负。稳拿可以利用自己拥有的分配权雇佣(豢养)为自己说话的经济学家,但是并不能完全禁止卢瑟的歪理邪说在私下传播。所以,最终决定胜负的,是暴力这个元要素——有了宗教裁判所,于是所有的欧洲人就都尊重罗马教廷的权威了。这时卢瑟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的思想隐藏起来,然后一边对稳拿深深地鞠躬,一边默默地放屁。

需要注意的是,超越本阶级利益考虑问题的人是存在的,但是他们的行为违背了本阶级的利益,注定被本阶级边缘化。所以,僵化地认为出身决定人的思想是不对的,但是所属经济地位决定人的思想又具有统计上的意义。个体可以背叛本阶级的意识,一个阶级则不会背叛本阶级的意识。

在卢瑟看来,市场并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彼此捧场,皆大欢喜的场所,而是为了争夺物质利益,彼此拉锯的地方。

要分析拉锯的过程,就需要从最基本的拉锯讲起,拉锯的双方是工人和资本家。

4.3 劳资博弈:剩余价值在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分配 ​

“单个工人和单个资产者之间的冲突越来越具有两个阶级的冲突的性质。工人开始成立反对资产者的同盟;他们联合起来保卫自己的工资。”——《共产党宣言》

分析社会总产品分配的博弈,首先要分析劳资博弈。所有的产品,扣除固定资产折旧以后,就是全社会的总大饼。这张大饼在各个阶级之间份分配。社会总产品的第一次分配(也是最重要的分配),是在拉动力和资本之间进行的。有人以劳动为依据获得收入,有人以财富为依据获得收入。其中,以劳动为依据的人群称为劳方,获得的部分称为工资;以财富为依据获得收入的人群称为资方,获得的部分称为剩余价值,也就是利润。

大资本家及其豢养的经济学家一直否认自己获得绝大部分社会总产品份额的依据是自己拥有的巨额财富,目的就是否认劳资博弈的存在,进而掩盖劳方和资方之间的矛盾。大骗子弗里德曼甚至声称:“身分或地位或财富的大部分的差异归根结蒂可以被认为是机会的产物。努力工作和节俭的人会被认为是‘该受奖的’;然而,这些品质很大一部分得归功于他幸运地(或不幸运地)所继承到的遗传因子。”暗示大资本家的财富来自超人的劳动能力。那么大资本家的经营行为算不算劳动呢?他们的收入究竟是来自劳动还是来自资产呢?有人说他们是高级劳动,创造远远超过其他社会成员的价值。如果这些人的说法成立的话,那么破产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些资本家破产以后,劳动能力还在,只是资产没有了,应该能够很快东山再起。按照他们的说法,资产只是浮财,并不影响日后的收入,有没有这些资产都不影响这些资本家劳动的能力,自然很快又可以发家。然而,残酷的事实是,这些人一旦破产,其中的绝大多数基本从此销声匿迹,个别东山再起的往往也是其它资本家出于种种目的,向他们伸出了援手,或者说,资本帮了这些“落水者”一把。至此,究竟什么是分配的主要依据,资本家的主要收入来源究竟是劳动还是资本,资本家的劳动究竟有多少价值,这些问题的答案也就很清楚了。

言归正传。

工资与剩余价值之间并没有固定的标准。这是因为各个阶级之间分配的份额的多少,取决于各个阶级的博弈能力。博弈能力的强弱则与该阶级的人数,合作失败的后果和选择其他替代合作的能力直接相关。

过去有句话,同行是冤家。总大饼分配的阶级拉锯战中,博弈力量的强弱直接取决于本行业同行的多少。阶级博弈之中,不是人多力量大,而是恰恰相反。

首先我们不妨看看博弈论中经典的案例,囚徒困境。在这个案例中,个人最佳选择并非团体最佳选择。经典的囚徒困境如下:警方逮捕甲、乙两名嫌疑犯,但没有足够证据指控二人入罪。于是警方分开囚禁嫌疑犯,分别和二人见面,并向双方提供以下相同的选择:若一人认罪并作证检控对方(相关术语称“背叛”对方),而对方保持沉默,此人将即时获释,沉默者将判监10年。若二人都保持沉默(相关术语称互相“合作”),则二人同样判监1年。若二人都互相检举(相关术语称互相“背叛”),则二人同样判监8年。如果我们假设人人都是自私的,而且无法与对方达成最大的默契。那么最优的选择就是,无论对方是否招供,自己都要招供:出卖对方,自己可能被当即释放,也可能坐牢8年。不出卖对方,自己至少坐牢1年,甚至10年。在囚徒困境之中,如果一方采取合作,那么他注定就是死得很惨,他的选择无非是给对方减刑的机会。

如果双方是父子、兄弟或者其他血亲,那么父兄可能为了子弟保持沉默,对方也能如此。但是在广泛的市场中,同行之间显然没有这样值得信赖的、牢不可破的血缘关系。同行要高价,显然给自己创造了更好的成交机会。同样的商品(也包括特殊的商品劳动力),对方要价100元,自己要价95元,自己就能成交,对方就要寻找其他机会。为了胜过同行的竞争,自己就要做出一些牺牲。买同样的商品,出价更高;卖同样的商品,要价更低。对卖家来说,拍卖是最好的出卖形式。一群买家追求一个卖家,以最高的卖价出售。如果拍卖过程中,暗地有意安排一两个“托”儿,或者有意造成人为的供不应求,便能以更有利于以更好的价格成交,这是大家都能理解的事情。(这也是期货市场使现货市场中占有优势的一方,获得更大的博弈优势的原因。)

俗话说:“物以稀为贵。”既然物以稀为贵,劳动力又是人人都有的,自然不值钱。或者说,分不到多少大饼的份额。市场中,同行越稀少的参与者,越有资格获得更大的份额。反过来,同行越多的参与者,越只能获得最小的份额。同行数量越多的参与者,越要把自己的要价压低到接近成本(劳动者的成本就是劳动力再生产所需要的生活费),把自己的出价提高到自己支付能力的上限(教育、医疗、住房资源是有限的,愿意享有就享有,不愿意享有就拉倒,房子不是给穷人住的),才能优先成交。同行数量越少的参与者,越有资格要求对应的支付的上限和成本的下限。

同行是冤家这句话,似乎与我们前面说过的同一个阶级有同样的认同的说法存在矛盾。其实一点也不矛盾。比如,对地主阶级来说,当面对农民起义或者对付资产阶级造反的时候,彼此就是兄弟。反过来,这种兄弟情谊并不妨碍地主阶级内部,大地主吞并小地主,大地主之间彼此政变,动辄族诛。当追求阶级利益的时候,大家是兄弟,当追求个阶级内部的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的时候,同行就是冤家了。每一个资本家都希望成为垄断寡头,或者说占有最大的市场份额。每一个地主也都希望成为良田万顷的大地主。他们成为寡头或大地主的过程,显然要对兄弟下刀。

博弈力量的强弱,也取决于合作破裂的后果。如果甲方迫切希望成交,乙方却不在乎成交失败的后果,则甲方注定输得一干二净。青黄不接的农民,可以为了一、二百斤粮食,押上一、两亩土地。正常年景,二十倍的粮食也换不来的土地,被出奇廉价的抵押出去。农民不能等到今年的粮食收获,而地主则不在乎去年的粮食发霉。

博弈力量的强弱,还取决于其他选择的多少。农民渴望成交,甚至不惜以超低廉的价格抵押仅有的薄田,最终走上绝路,也是没有其他选择的结果。一个人在市场经济中选择的能力,与他的腰包的鼓胀程度密切相关。对一无所有,为了活下去除了出卖劳动力没有其他选择的人来说,名义上是自由的实际上是不自由的。自由市场中,自由的是稳拿而绝不是卢瑟。给卢瑟一部分自由,卢瑟仍然要把大部分产品上缴给稳拿。一面刺激卢瑟的积极性,一面减少管理成本。这就是许多奴隶主主动解放奴隶为农民的原因。南北战争后,美国南部黑人获得解放,得到法律保护的人身自由。这些黑人虽然有人身自由,但是没有足够的经济独立地位,仍然是奴隶。不过是由丧失人身自由的显性奴隶,变为获得人身自由的隐性奴隶而已。类似的还有各种债务的隐性的“债奴”,比如荒年欠下地主高利贷的农民,其实也是大同小异。只要牢牢地控制住生产资料,让卢瑟走投无路,就能逼迫卢瑟乖乖地就范。

经济地位越弱的人,越不能承担合作破裂的后果。对他们来说,没有多余的财物,现金流始终是紧绷的。如果现金流断裂,他们就要承受最严重的后果。资本家不成交可以吃利息,工人不成交就要饿肚子。工人不与甲资本家成交,就要与乙资本家成交,最终必然与整个资产阶级中的某一个资本家成交。所以,资本家说不干了的时候,显然比工人更有底气。

保持一部分人无法成交,对其他人是警告,更是督促。尤其是经济地位的弱者。博弈双方成交的底线不同,博弈双方的选择手段不同,博弈双方数量对比不同(同行竞争对手)。由于有一定数量的竞争对手,强者可以选择一定数量的不成交,直接压迫成交者。

如果我们综合看以上三点的话,就可以清晰地看出大资本的绝对优势,也可以看到绝大多数参与到市场行为中的人劣势。那些不占有任何生产资料,除了一身力气身无长物,只能出卖劳动力的人,数量最多,最害怕失业,也没有其他就业的门路。他们没有选择的余地,不能不成交,竞争压力巨大,所以是注定的卢瑟。在消费过程中,面对垄断土地、能源的对方,他们再次注定是弱者。他们在大饼中的份额经过两次削弱。绝大多数的参与制作社会总产品这块大饼的人,却注定处于劣势的地位。这很有讽刺意味。

以上三点,在《多收了三五斗》之中都很清晰。农民一方数量众多,米行则只有一家;农民不成交无法缴租无法偿还债务,米行则可以耐心等待;农民除了种地,只有去工厂做工或者逃荒两条路,事实证明这两条路还不如种地,米行则可以关了米行开当铺、钱庄或者当地主等等。

所以,虽然农民多收了三五斗,多收的也不是农民的。

这种资方和劳方之间的拉锯,双方都有底线。资方是利息,不赚钱就停产。劳方是最低生活标准,不行就下岗去领救济。如果一边领救济一边打点零工,收入也未必比工资低的话,那么就下来吧。如果没有失业救济,拉锯的底线将对资方更加有利,这也是资方强烈反对失业救济的原因之一。当然,资方不会说降低拉锯的底线对资方有利,而是会说“社会保障不能养懒人”。不论怎么说,其实都是一回事。此外,有些工人不是彻底的无产者,而是半农民半工人。农村遭灾了,就进城混饭吃。农村收成好了,城里找不到落脚地方,就回老家发展。这时,如果出现类似圈地运动的进程,就可以彻底毁灭他们自谋生路的可能。这样的进程显然有利于资本家。

双方的拉锯,往往以某一方提出“不干了”为要挟。对工人来说,工资低,我就跳槽,再牛点的,还可以联合起来不上班。对资方来说,你要涨工资,我就裁员。对另一方来讲,只要别触及自己的底线,合作往往比谈判破裂带来更多的好处。彼此的拉锯最后在辞职和裁员之间,达到平衡。如果工人辞职以后的结局不是跳槽,而是失业,工人自然不敢随便动用辞职这个最终武器。

随着资本量的增加,工人单干的可能性越来越渺茫。在手工工场的时代,机器设备价格相对低廉,工人也许还能涉足工业。在今天机械化大生产的时代,没有巨大的资本,无法想象涉足制造业。此外,由于不断复杂的分工,每个劳动者的劳动都被简化到最低的限度,如同庞大机器中的一个不起眼的零件,一个生物体内的细胞。这样的劳动者,离开机械化的工业生产,没有任何独立的劳动能力。这就如同零件离开机器没有任何用处,细胞离开生物只能死亡一样。实际上,大多数人,即使单干,最多涉足第三产业,开个小饭店、旅店、理发店、小卖部等等。由于门槛低,这些行业注定竞争激烈。

但是,这并不是说资本家可以把工人的收入压低到零。工人的收入的最低限度,是他们的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比较合理的标准,是能保证他们能赡养老人,养育子女,偿还自己在获得劳动技能过程中所欠下的债务。最低标准,是能满足他们吃饱喝足。这时的工人根本就不想未来。他们是血肉的机器,他们能劳动一天,就有一天的口粮。一旦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劳动的机会,他们就要被社会抛弃。所以,想也没有用。想多了,只能是自己得抑郁症。

不过,这个最低标准,也不是固定的。有些人喜欢谈论刚需,刚需其实是很虚伪的说法。以食品为例,为了维持生命,可以吃大米白面、鸡鸭鱼肉,也可以吃窝头咸菜、高粱米烂菜叶,还可以瓜菜代。最悲惨的时候,榆钱、树皮、树叶和观音土也可以充饥。多说一句,谈论刚需的人,并不是谈论如何提高多数人的生活水平,如何让多数人的晚餐从瓜菜代进化到窝头管够,从窝头咸菜进化到大米白面、鸡鸭鱼肉,而是强调窝头咸菜的重要性,要卖到大米白面、鸡鸭鱼肉的价格。对这些人的言论,卢瑟要多个心眼。

同样,资本家支付工资也是有限的。特殊的技术工人可以要求远远超过平均水平的工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占有全部价值。资本家的底线是社会平均利润率。如果,资本家的投资获得的销售收入在扣除设备折旧和工资之后,不能维持类似资本量的平均利润率,资本家就会考虑逐步压缩现有生产规模,逐步该行,或者干脆把企业转手出去,自己套现原有资本,然后吃利息。

实际上劳动能力类似的劳动者之间的平均工资会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这种水平的形成,正如我们前面看到的,是辞职跳槽与减薪裁员之间不断动态平衡的结果。

个别企业违反社会同类劳动素质的平均工资率的高待遇,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是无法维持的。大量的求职者会蜂拥而至,追求利润的资本家没有必要支付不必要的代价。当然,如果管理者雇佣工人不是追求利润则另当别论,这样的现象是存在的,比如职业经理人把自己的亲友安排在肥缺上。全体股东的利益受到牺牲,职业经理人家族的利益获得增长。显然,这样的位置并不对外人开放,也就必然不存在其他竞争者蜂涌而至的情况。即使其他求职者即使蜂拥而至,也会被各种理由拒之门外。

另一方面,如果某些工人能长期保持较高的名义工资,则往往付出特殊的代价。最终,他们的实际工资往往是和同行趋平。解放前上海工人为了谋求一份待遇比较好的工作,需要托人给拿摩温送礼,请拿摩温吃饭,甚至把一部分工资上缴给拿摩温。或者男工投靠一些帮会头子,认他们作师父,女工则要满足好色的上司的各种要求。类似的经济和肉体的付出,其实应该也算作工资的扣除。

平均工资水平,从全社会来看,相对资本的收益,必将具有不断下降的趋势。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说到的资本收益上升,是大中小资本平均考量的结果——虽然,中、小资本的收益也有下降的趋势,但是大资本的收益注定不断上升。综合考量的话,社会总工资相对社会总利润(或者总剩余价值)注定不断下降。

这是因为在放任自流的劳资博弈之中,劳方的博弈能力随着资本的不断积累和集中,注定不断下降,博弈的趋势是愈发不利于劳动者的。

这首先应该归因于大资本吞并小资本,或者小资本为了生存主动合并。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小资本家要加入卢瑟的群体中,相反卢瑟加入小资本家,最终晋升到大资本家的机会则微乎其微。尽管许多人可以说出若干白手起家的创造奇迹的人,比如张三、李四、王二麻子。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包公留名千古不是因为包公在封建社会官场中常见,而恰恰是因为多数官僚不是包公。人们敬仰包公,是因为自己的冤屈无处申冤,渴望遇到包公。同理,人们传颂白手起家创造奇迹的故事,因为这样的奇迹不是普遍现象,人们希望类似的好运发生在自己身上。出身士卒的猛将是很多的,但是更多的士卒最终注定成为无名枯骨。所以,这样的奇迹作为励志作品的题材是可取的,作为分析社会经济现象的例证则是不可取的。

由于马太效应,大资本消灭掉了小资本,劳资双方的数量对比的变化,显然愈发向不利于劳方的方向运动。斯密描述的十几个人手工工场,经不起工人跳槽的打击。一两个工人的跳槽就可以导致整个流水作业停顿下来。相反,对几百人的大工厂来说,几十人同时跳槽也未必会伤筋动骨。至于几万人的大企业,除非遇到特殊情况,否则几百甚至上千工人的跳槽根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至此,每一个劳动者都被弱化为一个劳动零件,单个劳动者与资方博弈的能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弗里德曼提出,最有效的保护工人利益的方法是其他雇主的雇用。这样说是有些道理的。但是,随着资本的汇聚,同一个行业,小企业会不断倒闭、联合或者被大企业吞并。对工人来说,选择的余地会越来越小。市场容积决定随着资本量增加,单位地区能容纳的公司越来越少,想跳槽越来越不容易。弗里德曼隐瞒了这一点。其他雇主的雇用能有效保护工人,但是谁能保证其他雇主永远存在?如果我们承认市场存在丛林法则的话,我们就知道市场显然没有这个机能。既然资本可以通过吞并或联合,不断增强资方的博弈能力,那么劳方就有权力通过组织行为改善日趋不利的博弈能力。

在工业革命时期,资本的统治地位受到技术的冲击,于是,创业门槛迅速下降。此时是小资本和劳动者的黄金时期。工业革命,可以说是对资本汇聚规律的一种补偿。但是,工业革命使技术工人地位不断下降,部分技术工人不断失去讨价还价的能力。工业革命的作用之一,就是使单位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大幅度下降。各种需要复杂人工的手艺,逐渐被机器所替代。十八世纪前,织工曾经是工人中的贵族。个别织工的收入曾经不亚于小作坊主。工场主愿意出这样高的工资的原因很简单,离开他们工场就无法正常运转。然而,随着新型织机的出现,织工的技术不再是工场生产必不可少的部分,于是他们的工资待遇便一落千丈。

此外,资本家的选择,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可以在全世界的范围内选择劳动力最便宜的地方。随着资本的积累,全球设厂,这种小资本做不到的事情,对大资本来说易如反掌。对劳动力来说,这时的竞争不再局限在交通运输技术极限的较小范围,而是在全球范围内展开。

因为相同劳动素质的劳动者的工资会逐渐趋同,提高劳动者整体的工资水平不是单个劳动者所能改变的事情。单个劳动者可以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不做目不识丁的劳动者,而是花费巨资去大学深造。然而,对全体劳动者来说,如果所有的劳动者都去大学深造,最终的结果将是大学深造对提高工资收入水平的作用日益下降。

虽然产量一直上升,多收了三五斗,但是多收的粮食,也不是农民的。事实上,最终的趋势,就是把农民的生活水平从大米白面压缩到窝头咸菜,最终压缩到观音土。个别劳动者可能因为懒惰或愚笨而收入低下,但是如果把全社会劳动的贫穷都归因于个人原因,就显然忽视了社会集团之间的博弈关系。

改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需要改善劳动者的博弈能力。

改善劳方博弈能力,首先需要减少经济地位劣势一方的数量。单个工人都清楚资本家利用工人竞争压低工人工资的手法,但是却由于囚徒困境而无可奈何。在劳资博弈之中,如果工人能联合起来成为一个整体,则讨价还价的能力就不一样了。要么全雇用,要么一个也不雇用。工会就是使工人用共同认识,产生共同情绪,采取统一行动的组织。

资本家利用工人之间竞争压低工人工资的手法,由于工会的出现而大打折扣。工会提高工人的议价能力,不参加工会的工人也沾光。不仅如此,类似行业工人的待遇也会提高。筑路工人工资提高,建筑工人的工资也会提高,这种“搭车效应”普遍存在。弗里德曼提出只有四分之一的美国工人是工会会员,所以工会不是促进美国工人待遇改善的主要原因。如果我们考虑到劳资博弈过程,是一群人与另一群人的博弈,一群人中一部分的博弈能力的提高,对整个群体都有促进作用的话,就会知道弗里德曼的说法是骗人的。

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英特耐神奈儿就一定要实现,但是这种联合却是非常困难的。首先是资方的打压,工会自从诞生的时候起,就是资方的眼中钉,肉中刺。宣布工会非法,逮捕工会领袖,开除参加工会的工人,血腥镇压工人。这种行为在旧中国司空见惯,林祥谦、顾正红都留名于中国近代史。其次是工会领袖的堕落和官僚化,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会,许多领袖已经堕落成职业官僚。他们更多地考虑自己的私人利益,而不是工人阶级的利益。在资本主义国家,工会领导人私吞工会基金,滥用工会权力为自己谋利益的现象屡见不鲜。在这样的领导下的,工会内部必然离心离德。一旦工会领导人出现官僚化,他们与稳拿之间就很可能出现利益的交集。比如:一次大战前夕,许多国家的工会领导人或者工党领袖支持帝国主义战争。对此,列宁曾强烈批判。再次,当工会势力取得成果,工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的时候,往往也是工会势力逐渐弱化的时候。工人联合起来动力来自外部的压力,也就是资本家的压迫,当资本家的势力削弱的时候,也就是联合起来的动力削弱的时候。

工会不仅仅扩大本行业工人在劳资博弈中的能力,有时也能扩大本行业在全社会的博弈能力。在全社会的大饼中,切取超过本行业创造价值的份额。比如某些国家和地区航空公司的工会,定期组织驾驶员罢工,尽管理由牵强,却照罢不误。这种行业往往是垄断性行业,参加罢工的劳动者往往也需要复杂的职业技能,所以,一方面公司可以把负担转移给社会其他部门,一方面也很难找到合适的替代人选。如此一来,这些公司的工会往往获得胜利,于是便不断得寸进尺,贪得无厌。这样的罢工不但不会得到社会大众的同情,反而会引起反感。不过,这样的例子很显然不能推而广之。弗里德曼说工会获得的好处往往首先来自其他工人的损失,在垄断行业的工会中可以这么说,在一般行业中这么说,就不恰当了。

工会领导人的堕落和官僚化,个别垄断行业工会的贪得无厌,给了弗里德曼这样的专家充足的弹药攻击工会的存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如果没有工会的存在,劳方在与资方争夺大饼中的博弈能力必然大幅度下降。这一点,从弗里德曼不遗余力地贬低工会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来了。

改善劳方博弈能力,理论上,还可以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方式为工资的最低限划上一道杠。用行政的方式规定,企业雇用工人,必须为工人提供窝头咸菜,不能利用工人之间的竞争,无限压低工人工资。

不过,这道杠理论上能保证工人的利益,实际上的效果往往不怎么样。在有大批工人失业的情况下,最低工资标准往往是一纸空文。假设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1500,外加几险几金。如果甲工人坚持最低工资标准,而乙工人只要1500的工资,不要几险几金,或者要求更低的工资,那么乙工人自然更有机会获得这份工作。吃高粱米,总比没饭饿肚子吃好。资方也摸清工人的底线,要求工人签署“虚钱实契”的合同。即使有人告发,必要的合同一应俱全。何况,工人为了稳住饭碗,也会配合资本家作假——除非下定决心不干了,准备跳槽,而且已经找到了下家公司。

此外,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还有一个前提,就是企业的销售收入在扣除工人工资以外,还能维持最低的利润率,至少要稍微高于利率。否则,资本家就会选择关闭工厂,解雇工人,放弃实业,当货币资本家。如此一来,则最低工资标准根本不可行。在个别垄断企业利润率很高,社会多数企业平均利润率很低的情况下,不增加垄断企业税收补贴工人而仅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结果,往往不是存在大量非法雇用行为,就是大量小企业无法承担工资标准被迫关门倒闭。简单地说,在社会总大饼的份额中,由于大资本的压迫,中小资本家获得的份额很少。如果这时获得多数大饼的大资本家不肯出血,却要让中小资本家支付成本,提供超出他们支付能力的工资给工人,使中小资本不能获得最低的利润率。那么,中小资本家理性的选择就是关门大吉,不干了。

在现实的劳资博弈中,如果不改变工人的博弈地位,不改变中小企业微利维持的状况,不触动大资本的既得利益,最低工资标准往往是一纸空文。

在前文中提到的救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工人的博弈能力。但是救济的来源却值得注意,如果是来就业工人的工资,那么这样的救济对提高工人整体收入水平的作用,显然不如来自大资本家的利润。

在自由市场的劳资博弈之中,劳方是注定的弱者。这是由劳方的博弈特点决定的。从个别人看,个人的努力也许能改变命运;从整体看,整体命运的改变则不取决于个人努力的程度——个别计件工人努力工作,可以提高工资。全体计件工人都努力工作,结果就是资方提高生产定额或者变相降低单位产品的工资。我们在前面提到过,劳动者获得消费品必须经过两道关:第一次是卖出自己的劳动力,第二次是购买自己需要的产品和劳务,这就意味着卢瑟必然接受两次对自己不利博弈,他们要受到两次剥削。饥饿比皮鞭更有效。只要不断推高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就能刺激奴隶们努力工作。相对奴隶主,资本家不比使用暴力胁迫却能达到更好的效果。在奴隶制时代,奴隶主培养奴隶学会一门手艺,需要自己花钱为奴隶请师父。在资本主义时代,老奴隶为了让小奴隶生活得好一点,至少比自己生活得差,会倾尽全力供小奴隶上学。类似的还有住所,奴隶主不必为此支出一分钱,奴隶会主动负债累累以求一个立锥之地。实际上,看看美国大学的学费和次贷危机就会知道中低收入的美国认为教育和住房承受的压力。在世界各国,教育和住房都是卢瑟最重要的开支。

劳方是弱者,资方也不是铁板一块。下一节,我们会分析剩余价值在资方内部分配过程,包括不同资本量的不同平均利润率以及剩余价值在产业资本家、土地资本家和金融资本家之间你争我夺的过程。

4.4 财富之母:剩余价值中的地租部分 ​

“他(土地所有者)并不象产业资本家那样有过什么贡献,冒过什么风险;最后,是垄断价格在许多情况下的优势,特别是对贫民进行最无耻的剥削方面的优势(因为贫民对于房租,是一个比波托西银矿对于西班牙,更为富饶的源泉),以及这种土地所有权所产生的巨大权力,这种土地所有权,在和产业资本结合在一个人手里时,实际上可以使产业资本从地球上取消为工资而进行斗争的工人的容身之所。在这里,社会上一部分人向另一部分人要求一种贡赋,作为后者在地球上居住的权利的代价,因为土地所有权本来就包含土地所有者剥削土地,剥削地下资源,剥削空气,从而剥削生命的维持和发展的权利。不仅人口的增加,以及随之而来的住宅需要的增大,而且固定资本的发展(这种固定资本或者合并在土地中,或者扎根在土地中,建立在土地上,如所有工业建筑物、铁路、货栈、工厂建筑物、船坞等等),都必然会提高建筑地段的地租。”——马克思

产业资本家获得利润以后,并不能独吞,必须和其他稳拿共享。这个共享的过程,又是一次彼此拉锯的过程。下面就要讨论产业资本家和地主之间的关系。

与产业资本相比,大土地所有者是彻底的不劳而获者。暴力拥有者夺得土地,土地所有者购买了土地,于是土地所有权获得收益,就似乎是天经地义的。即使抛开许多暴力拥有者本身就是土地所有者不看,从暴力所有者手中购买土地,就可以心安理得享受地租也是荒谬的:“一些人所以能把一部分社会剩余劳动作为贡赋来占有,并且随着生产的发展,占有得越来越多,只是由于他们拥有土地所有权,而这个事实却被以下的情况掩盖了:资本化的地租,从而,正是这个资本化的贡赋,表现为土地价格,因此土地也象任何其他交易品一样可以出售。因此对购买者来说,他对地租的索取权,好象不是白白得到的,不是不出劳动,不冒风险,不具有资本的事业精神,就白白得到的,而是支付了它的等价物才得到的。象以前已经指出的那样,在购买者看来,地租不过表现为他用以购买土地以及地租索取权的那个资本的利息。对已经购买黑人的奴隶主来说也完全是这样,他对黑人的所有权,好象不是由于奴隶制度本身,而是通过商品的买卖而获得的。不过,这个权利本身并不是由出售产生,而只是由出售转移。这个权利在它能被出售以前,必须已经存在;不论是一次出售,还是一系列这样的出售,不断反复的出售,都不能创造这种权利。总之,创造这种权利的,是生产关系。一旦生产关系达到必须改变外壳的程度,这种权利和一切以它为依据的交易的物质源泉,即一种有经济上和历史上的存在理由的、从社会生活的生产过程产生的源泉,就会消失。从一个较高级的经济形态的角度来看,个别人对土地的私有权,和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私有权一样,是十分荒谬的。甚至整个社会,一个民族,以至一切同时存在的社会加在一起,都不是土地的所有者。他们只是土地的占有者,土地的利用者,并且他们必须象好家长那样,把土地改良后传给后代。”[1]

按照亚当斯密的说法:“一国土地,一旦完全成为私有财产,有土地的地主,象一切其他人一样,都想不劳而获,甚至对土地的自然生产物,也要求地租。森林地带的树木,田野的草,大地上各种自然果实,在土地共有时代,只须出些力去采集的,现今除出力外,却须付给代价。劳动者要采集这些自然产物,就必须付出代价,取得准许采集的权利;他必须把他所生产或所采集的产物的一部分交给地主。这一部分,或者说,这一部分的代价,便构成土地的地租。”可以说,地租就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循环的产品分配中的映射。地租的数量取决于地主与土地使用者的博弈能力,并没有一定之规。

在经济学的历史上,有一个三位一体公式,提出者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庸俗经济学家萨伊。他认为:资本创造利润、土地产生地租、劳动取得工资。如果把平均利润分割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则企业主收入表现为资本家的工资,利息表现为资本所固有的独特的产物,这样,三位一体公式可以更确切地归结为资本创造利息、土地产生地租、劳动取得工资。

这个公式表面上看,为每个阶级的收入提供了理论依据,大家各自投入各自掌握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然后各取所需。表面上看,各有付出,各取所需,好一派安乐祥和的景象。实际上,则掩盖了工人、资本家和地主之间的博弈关系。三方投入同样的生产要素,究竟如何分配完全取决于彼此之际的博弈力量对比,最终分配比率并不固定。

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博弈,我们在前面已经介绍了:工人和资本家彼此之间存在拉锯关系,工资与剩余价值此消彼长,工人由于人多势微,往往是弱者。如果工人成立工会,增强博弈能力,那么相同的生产过程,工人的分配比率就可以大幅度上升。

同样的博弈关系也要推广到资本家与地主之间。资本家与地主之间的分配也并不存在一个稳定的利润与地租之间的关系。土地垄断程度越高的地区,地主一方的人数就越少,相比之下资本家的人数就越多,地租越贵。同行人数的多少,与博弈能力成反比,这条规律不仅在劳资博弈中发挥作用,在这里也发挥作用。因为存在激烈的博弈,决定博弈结果的是双方的垄断程度,所以地租与资本家利润之间并没有一个稳定的比例关系。

关于地租的具体表现,亚当斯密的理论中是产品的价格加上一部分地租,到马克思的时代,就是产业资本家的利润中扣除一部分剩余价值了。从单位产品的价格来看,由于地租的原因,也许上升,也许不变。而上升的部分,往往并不与地租相等——同行少、竞争少的产业资本家可以把地租直接转嫁给消费者;同行多、竞争激烈的资本家则只能自己损失一部分利润,承担地租的成本。但是从社会总产品来看,随着地租的上升,越来越多的社会总产品要由地主阶级占有,如此资本家的剩余价值必然要与地主共享。

地租并不是产品价值的附加值,而是产业资本家剩余利润的扣除。市场上的产品不论是谁生产的,或者产地在那里,或者怎么来的,只存在一个标准,即同等质量同等价格。同样质量的棉花,并不会因为是大地主的土地上生产的,就比小农家生产的卖得更贵。租种大地主家的土地的农业资本家,并不能因为自己要缴纳的地租比别人高而提高棉花的价格。农业资本家要按照市场价格出售棉花,扣除种子、化肥、农业的开支,支付雇工的工资,获得剩余价值,扣除地租以后,才是他的利润。地租越高,他的利润就越低。

地租并不仅仅存在于农业,工业、商业同样有地租的存在。工厂的厂房要缴租金,如果自己买地皮自己盖,那可以理解为一次性缴纳地租。各种矿石、原材料,除了支付采矿成本以外,也要给土地所有者一部分利润。商业地产同样有类似的问题,店铺的租金、摊位的租金,都是地租。

地租无所不在,只要以土地所有权为依据的收入都可以理解为地租。

地租的高低决定于土地所有者与产业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博弈。如果地租过高,产业资本家就可能产业转移。如果地租较低,就可能吸引产业资本家投资。(当然,先把产业资本家吸引进来,再把地租涨上去,也是一种手段。毕竟几千万、几个亿的固定资本投下去,再转移也不容易)同理,房租过高,劳动者也可以逃离发达城市,去边缘地区谋求机会。不过,企业或劳动者的迁徙必然付出运费上涨、成本上升、商机减少、农业收成下降和就业困难等代价。当然,如果产业资本家是微软或者苹果那样的环球巨头,而土地相对分散,则可能出现地租优惠,甚至减免地租的现象。整个博弈过程最重要的决定因素,无疑是土地资本和产业资本的实力对比,最关键的是土地的垄断程度,或者说地主数量的多少。

地租的上涨,有时会直接推动物价的上涨。如果有地主在集市收租,而附近又没有其他的集市,或者说没有其他地主与这个地主竞争的话,那么集市上的商品价格必然有一定程度的上涨。市场上的商贩如果彼此激烈竞争,那么地租的大部分将由商贩承担,物价上涨有限,如果商贩彼此之间形成稳定的同盟,那么地租上涨的部分,绝大部分都要转嫁给消费者。换句话说,如果地租上涨,那么商贩和消费者将进行一场博弈,博弈的结果就是彼此分摊新增地租的份额。

地租直接影响资本家的利润。一方面资本家要缴纳地租,另一方面有时资本家不得不提高工人的待遇,因为工人的房租和食品价格上涨了。

历史上英国工人在资本家的影响下曾强烈反对《谷物法》。1815年英国通过新的谷物法提高对农业的保护力度。规定国产谷物平均价达到或超过某种限度时方可进口。当时,英国的地主阶级负债累累,为了偿还欠债,并且继续享受奢侈的生活,他们一直对佃农维持高地租。在英法战争期间,法国对英国采取封锁政策,输入发生困难,迫使英国用粮多少局限于本国所生产的粮食。战争所造成的输入困难起了保护关税的作用。谷物价格上涨了,在大多数情况下地租也就增加到以前的两倍,在个别情况下,甚至增加到以前的五倍。但是随着战争的结束,进口的粮食涌入英国,导致粮价下跌。这时,要么保持高粮价,要么降低地租。英国的地主在内阁、上下两院都有压倒性的优势。于是强行通过《谷物法》,限制国外的粮食进口。

很显然,《谷物法》目的是维护土地贵族的利益,直接损害了工人和资本家的利益。工人不得不支付更高的费用去购买食品,资本家也不得不支付更高的工资。在正常情况下,地主阶级要求更大的大饼份额,这部分份额将在工人阶级和资本家之间博弈决定。多数情况下,多数负担显然要由工人承担。不过,当时的英国资本家面临一个困难,就是美国对英国的移民敞开大门。换句话说,如果工人的生活水平下降太多,英国工人就会选择移民美国。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产业资本家不得不承担一部分增加的地租。

在当时的条件下,食品价格上升了,工人的工资提高了,工人的生活质量却下降了,资本家的成本上升了,资本家的利润下降了。唯一获利的就是地主阶级。这些地主阶级依靠在内阁和上、下两院的政治特权维持高地租,整日无所事事,穷奢极侈,花天酒地。工人和资本家怎么能不火冒三丈?

城市的房租的上涨其实也是类似的情况。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中的地主阶级不断提高地租的水平,资本家不得不提高工人的工资,工人却没有获得任何实惠。

这样的情况下,就不难理解身为资本家的李嘉图为什么反感地主阶级了。大饼总量不变,地主吃多了,资本家就要吃得少。在资本家看来,产业资本家艰苦创业,绞尽脑汁,承担风险,却为别人忙活。地主膀不动身不摇在一边坐享其成,而且地租水涨船高。产业资本家干得越多,地租就越贵。

在资本家看来,地主把获得剩余价值用于吃喝玩乐,如果这些利润不给地主阶级,而是由资本家获得,用于资本积累,那该多好啊。如此就难怪亚当斯密愤愤地说地主、贵族是什么游惰阶级了:“无论那一个国家,都不是用全部年产物来维持勤劳阶级。无论那一个国家,每年都有大部分生产物归游惰阶级消费。一国年产物的普通或平均价值是逐年增加,是逐年减少,还是不增不减,要取决于这一国家的年产物每年是按照什么比例分配给这两个阶级的人民。”

由于土地的稳定性和垄断性,土地所有权一直是所有产权之中最重要的产权。与产业资本相比,土地所有权具有先天的优势。到目前为止,人类还没有发明可以摆脱土地的生产方式,土地资源也仅仅局限在地球范围内——虽然人类能登陆月球,但是在月球上长期生产生活的技术目前还不具备。所以,土地很容易被垄断。如果考虑到在封建年代土地是最容易通过暴力垄断的生产资料,而且不许私人上市交易,那么这种垄断就更容易形成并维持了。

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把孩子他娘抓在手里,就有资格获得最大的产品份额。土地资本处于高度垄断的地区,即使产业资本多收了三五斗,也是地主的。只要“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那么“率土之滨”,就必然“莫非王臣”。

地租的上涨,最终难免扼杀产业资本。地租高到一定程度,资本家无利可图,就纷纷改行。

如果这时土地处于高度垄断的状态下,那么地租的水平显然会高于土地分散的状态。这时,小块土地不能满足大多数的需求,于是的地租不会因为土地狭小而下降,相反会向大块土地的地租看齐。大地主是土地的做庄者,大块土地的地租决定市场的地租水平。

改行的小资本的选择不是去挑战大地主,而是想方设法成为小地主,搭大地主的便车,获得高昂的地租。这符合小猪跟着大猪跑的原则。如此也就很容易理解许多中小实业资本家不断退出实业,争相购买土地,努力成为小地主的现象。在某些情况下,比如产业高度垄断的时候,大资本家也会这么干。大产业资本家垄断了本行业,继续扩大生产已经没有意义,于是他们并不把利润投入产业,进行产品升级或者扩大再生产,而是投入地产,争当大地主,从其他行业榨取利润。对中、小资本来说,既然大猪做庄土地,小猪自然也放弃实业做庄土地。

如果我们以工、农业产量作为衡量国家富强的依据的话,很显然推高地租并不能推动国家富强。地租只是土地所有者依靠土地所有权对土地使用者所要求的贡赋。地租高的地方的产量并不比地租低的地方的产量更高,只能说地租高的地方的土地所有权比地租地的地方更集中、更垄断、更有权要求更多的产品,更多的剩余价值被土地所有者无偿占有。土地价格高昂,地租居高不下并不是国家富强的标志,而是工、农、商业负担沉重的标志。

地租高的地区,土地所有者获得大量的剩余价值,然后并不用于生产,而是用于挥霍或者土地兼并。在这些地区,产业资本的利润相比土地资本的利润必然低,对占有了剩余价值的地主来说,投资产业资本显然是不划算的事情。

如此便产生一个矛盾,一方面是地租畸形高涨,一方面是地面上的产业凋敝(小资本家改行当小地主,地主也不投资产业)。地租与地面上产业的承受能力之间发生越来越大的偏差。地租过高,生产不足的社会,不会主动降低地租,相反地租会不断上升。很显然,地租不会无限上升,最后必然崩溃。地主阶级既不愿意放弃奢侈的生活,又不愿意发展生产,那么产品从哪里来呢?大饼不断萎缩的时候,还要求更大份额的大饼,这样的结果如果能够实现的话,必然是挤压其他阶级的利益。

历史上看,满清末期,由于土地资本和金融资本实力太强,导致中国产业资本迟迟无法得到足够的剩余价值,完成大幅度的资本积累。另一方面,大量剩余价值,并不是投资于产业,而是不断囤积土地,或者开当铺。盛宣怀的招商局最大的产业不是轮船,而是各地的房产和当铺。当时的情况不是地主用剩余价值投资工厂,而是企业家用剩余价值投资土地。不是去争当企业家,而是去争当地主。于是,土地价格越炒越高,而产业发展则几乎停滞不前。也许有人会用洋务运动的成果反驳停滞不前的说法。但是,如果和同期的日本比较,说中国的产业资本停滞不前则是不为过的。满清在1864年攻克南京(天京),日本在1868年开始明治维新,两者开始接触现代化的时间基本同步。到二十世纪初,两国的差距是非常明显的。当然,这其中还有重要的政治原因。

亚当斯密使用游惰阶级这个词,说明地主只消费不生产,游惰阶级的奢侈消费会影响总产量,这是客观事实。地租来自剩余价值,是工人创造的。有些地租直接从资本家的利润中扣除,比如厂房的租金、耕地的租金,有些则从工人的名义工资中扣除,比如房租。不论如何扣除,剩余价值的生产者都是工人,都是在工人和资本家之外,提出分割大饼的要求。如果参与组织生产的资本家可以勉强算为勤劳阶级的一部分的话,地主阶级则无疑是游惰阶级。相比产业资本获得剩余价值后发展生产,地主获得剩余价值以后主要用于个人挥霍或炒地皮,很显然,这不利于一个国家发展生产力。

但是,游惰阶级不关心总产量,只关心自己的生活。即使他们的花天酒地妨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妨碍大饼做大也在所不惜。所以,亚当斯密理论能说服别人,但是不能说服游惰阶级。不过,封建土地所有者的经济权利最终将被向前发展的生产力无情地碾碎,不是被本国的,就是被外来的。随着全球资本主义的扩张,本国的游惰阶级虽然能抑制本国的产业资本的发展,却不能抵御外国资本的侵略。抱残守缺维护封建地主阶级利益的国家,迟早被产业资本发达的工业化国家踹开大门。在坚船利炮面前,曾经辉煌的生产力落后的封建国家,一败涂地。先是军事失利,后是经济沦陷。由于工业能力低下,这些国家在外来强盗面前没有基本的自卫能力。这样的国家很容易沦落为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这时,无论土地所有权曾经多么垄断,无论地租曾经多么高昂,无论土地曾经吸引多少资本,在外来的工业化的暴力面前,这些土地所有权现在一文不值。外国侵略者完全可以杀光原住民,无偿占有土地,如同西班牙人和美国人屠杀印第安人,或者如同纳粹那样有计划地对弱小民族搞种族灭绝。如果他们刀下留人,那并不是因为他们没有能力屠杀,或者发慈悲,而是因为他们觉得原住民让当奴隶,为他们提供廉价劳动力更有利于他们的利益。外来殖民者保留本土封建统治者,或者培养为其服务的买办阶级的原因,无非是通过这些本土傀儡“精英”统治土著居民,有利于建立统治防火墙,节约统治成本。实际上,虽然封建统治者喜欢信奉“宁予洋人、不予家奴”,但是一旦外来殖民者能脱离本土傀儡“精英”自主建立稳固而廉价的统治,那么原先的本国统治阶级将是首先被灭绝的对象。对不太听话的本土傀儡“精英”,则可以随时换一个代理人。本土傀儡“精英”也知道自己的统治依赖于外来殖民者的信任和支持,自己的地位岌岌可危,为了抱住自己的位置,必须努力卖命——也就是努力压榨本土居民。所以,这些落后国家的人民为了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为了民族解放,往往有反封建和反帝双重使命。

历史上看,土地资本往往是产业资本最强有力的敌手,几乎吃光了总大饼。战胜这个敌手,需要政府的介入:由于封建大地主垄断土地,产业资本即使获得了丰厚的利润,多收了三五斗也很难保住成果。这样的情况下,指望产业资本自身战胜土地资本是很难的。历史上看,一个国家发展产业资本的前提,往往是由政府出面进行土地改革,或者提供大量国有土地,或者拆分大地主土地,或者把大地主土地强行收归国有,或者对大地主的实行赎买制度。总之,要达到抑制大地主,削弱土地垄断的目的,使地租下降到一个相对低廉的范围,为产业资本保留一定的剩余价值,使产业投资变的有利可图。这方面的例子,比如美国历史上的《宅第法》,保证每个美国公民都有权以合理的价格在西部获得一块适当面积的土地。

由于今天各个国家抑制土地高度垄断,土地所有权对产业资本的威胁已经下降到次要的地步。但是,这并不是说,产业资本从此获得解放,可以独大。今天真正的主宰往往不是产业资本,而是当年一个不起眼的小助手。

4.5 金融为王:金融在社会总大饼分割中的份额 ​

“一种崭新的力量——信用事业,随同资本主义的生产而形成起来。起初,它作为积累的小小的助手不声不响地挤了进来,通过一根根无形的线,把那些分散在社会表面上的大大小小的货币资金吸引到单个的或联合的资本家手中:但是很快它就成为竞争斗争中的一个新的可怕的武器;最后它变成一个实现资本集中的庞大的社会机构。”——马克思

“欧洲有六强:英格兰、法兰西、普鲁士、奥地利、俄罗斯和巴林兄弟。”——黎塞留

这就是金融机构的发迹史,一个小助手发展成资本之王。在金本位的时代,连国家都要向银行低头。

每一个企业都有生产周期,也都有设备更新换代的周期,固定资产折旧的资金在原有资产被淘汰以前,暂时处于闲置的状态。这时如果能把甲企业的货币资本借给乙企业。乙企业获得的利润分给甲企业一部分,那么对甲乙两个企业来说都是有利可图的事情。但是,困难的是,甲企业很难了解乙企业的经营情况,很难知道乙企业获得了资金会不会用于挥霍浪费或者干脆卷包走人。一种可能是甲乙两家是非常熟悉的企业,比如甲、乙沾亲带故,或者彼此是街坊邻居。还有一种可能是甲方虽然与乙方不熟悉,但是具有很强的暴力属性或者能够雇佣到很强的暴力属性,乙方不敢赖账。最早的高利贷资本就是这个路子,比如清朝的印子钱。由于在交易中,甲方好整以暇,乙方火烧眉毛,利率往往非常高。所谓“印子钱,一还三;利滚利,年年翻;一年借,十年还;几辈子,还不完!”

第一种方式中,甲方资金能够利用的空间有限,毕竟自己的亲戚朋友不是总缺钱的,甲方的资金经常不得不闲置。第二种方式中,甲方拥有暴力或者雇佣暴力,都需要很高的成本。虽然利率很高,自己未必能获得很多的收益,尤其是资金量比较小的时候。对乙方来说,第一种方式可能遇到自己的朋友都缺钱而爱莫能助的情况,第二种方式则不得不承受极高的利息,这种利息甚至可能远远超过自己正常生产经营的利润。如果不是为了燃眉之急,多数人不会主动选择这种方式。

要把这笔钱利用起来,这就需要金融机构发挥作用。金融机构面对的是全社会,一方面是全社会有闲钱的人,一方面是全社会缺钱的人,如此便容易为货币资本寻找对应的需求者。金融机构大规模发展的一个前提,就是法制的健全,法律保护签字画押的契约关系。金融机构把暴力属性外包给国家,储户也不用担心金融机构侵吞自己的存款。一方面敢存,一方面敢贷,一方面不敢不还。

金融机构帮人筹措资金的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左手借入,右手借出,金融机构并不把自身的信用牵扯其中,只是当掮客负责撮合双方,收取手续费。这种融资方式并不创造货币。某甲通过某乙安排借给某丙资金,某甲自己放弃一段时间资金使用权。某乙的生意如果比较成规模的话就是投资银行,为企业安排上市、发债等等。皮尔庞特.摩根就是做这种生意的。摩根本人是有钱人,但是他的私有财产与他能募集的资金相比微不足道。由于具有丰富的人脉,长期积累的信用,摩根能撮合世界上的有钱人为急需用钱的企业募集资金。他晚年的客户甚至包括各国政府。摩根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不可或缺的桥梁。

第二种是金融机构当司库兼帐 房先生,吃存贷款的利差,把自己的信誉牵扯其中。某甲和某乙都在某丙的钱庄开户。某甲把钱存入某丙的钱庄,购买某乙的商品。某丙从某甲的帐户中减少相应的数额,在某乙的账户上写入相应的数额。某甲和某乙来回交易而不提现,只是某丙账面上数额的变化。于是,某丙就有了可乘之机。某丁从钱庄借钱。某丙并不是让某丁把钱提走,而是给某丁开户,写上相应的金额。某丁如果购买某乙的商品,就在某丁的账户中减去相应的金额,然后给某乙的账户上加上相应的数字。这时,某甲也不放弃资金的使用权,随时可以用自己的资金购买某乙的商品。某甲和某丁都可以买某乙的商品,所以这种模式有创造货币的功能。某丙玩十个坛子两个盖子的游戏。不断把账户数额从某甲、某乙和某丁的账户上倒来倒去。某甲最早存入的资金则在金库之中睡大觉。某丙的生意如果做的小的话就是地下钱庄,如果成规模的话就是商业银行,接受存款,发放贷款。

不论哪种方式,金融机构都具有为资金短缺企业、个人(甚至国家)融资功能,金融企业的利润都来自资金短缺企业、个人(或国家)的利润、收入。

由于金融机构的存在,不会一面出现借不到钱,一面有钱贷不出去,利率也可以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早期的金融机构为资本积累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资本的利用率大大提高,资本闲置降低到最低。由于可以以合理的利率筹措资金,许多某些原先不存在的生产过程,现在可以发生。但是,这并不是说,利润是从借贷关系之中产生的,而是说借贷关系为一些生产过程创造了条件。这些生产过程的一部分利润作为借贷过程中货币资本所有者和金融机构的提供资金的报酬。如果生产过程不能顺林进行,那么对应的货币资本所有者和金融机构的利润也就难以顺利实现。换句话说,不论金融企业的借贷行为知否增大社会总产品的大饼,金融企业的利润始终来自社会总大饼的一部分,而不能仅仅依靠金融行为凭空创造。这种“无中生有”的生产过程不能可以被无限放大。仅凭不断的金融交易就可以无限增加价值。

从创造价值的角度看,整个金融的机构的作用,是产业资本的助手,为产业资本提供资金支持,然后分红。如果产业资本不能顺利创造剩余价值,或者说企业的经营出现问题,那么必然在金融机构内产生连锁反应。传统商业银行主宰的资本市场存在两个利润率,一个是零散小资本的利润率,这个利润率必然很低,最终趋同于存款利率。一个是普通产业资本的利润率,这是一般企业的利润率,这个利润率高于贷款利率。企业的利润要把一部分交给银行,银行把其中一部分交给储户,剩下的就是银行的利润。这是产业资本利润扣除地租以后的又一次分割。与地租一样,这次分割是简单清楚的。

由于金融机构的存在,企业的积累过程不再是单个企业的事情,而是一个社会化的过程。原先甲企业的闲置资金多少,并不影响乙企业的经营。现在则不然,乙企业的经营会影响到甲企业的资本积累,反过来甲企业的资金闲置情况,也会影响到乙企业的经营。社会的资金松紧情况,从此变为统一的整体。消费不足的危机,表现为企业回收货款困难,通过金融机构,可以迅速扩展到整个经济体。当然,这是后话。

存贷行为成社会化的过程,存、贷、金融机构三方之间形成彼此拉锯的关系。由于金融机构不论在存,还是在贷的过程中,都是处在“一对多”(哪个企业没有流动资金?哪个企业不需要贷款?)的有利地位,金融机构在市场的博弈中,本身就具有先天的优势。

这种优势随着交易的现代化和资本的社会化不断扩大。

早期的金融机构,使用的主要是自己的资金,社会资金仅仅是辅助,这样的行为与高利贷资本相去不远。这样的金融行为,使用的资金量有限,影响的范围也有限。今天的金融机构使用的是全社会的资金。一个正常经营的企业没有商业银行的账户是无法想象的。所有的货币流转,除了极少数以外,都是在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中流通,都是各企业在银行账本中本企业银行账户下数字的变化。绝大多数的交易,不过是从甲帐户,转移到乙帐户。如果我们把金融机构看为一个整体的话,就会发现几乎所有的货币都在金融机构的手中。

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大批中小资本不得不主动退出竞争,以免在残酷的竞争中被动倒闭。这些资本不断脱离产业,成为货币资本。此外,由于纸币出现、不断的通货膨胀以及工人寿命的延长,工人必须把自己的一部分工资存入银行或者投入股市,以使自己在晚年丧失劳动能力以后,老有所养。这种用工资投资的行为可以是工人自发的,也可以是政府强制的,比如养老基金。这些货币资本通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进入生产环节以求分一杯羹。

零散资金博弈能力非常弱,不能独立发挥资本的作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这个平台。把零散的资金组织起来,凝结成一个巨大的整体,就可以具有超强的博弈能力,发挥资本的作用。两者博弈能力的差距表现为存款和贷款利率的差距,两种利率之间的差额就是金融机构作为社会资本组织者的利润。此外,债券和股票的发行利润,或者直接融资的手续费,也是金融机构作为社会资本组织者的利润。

我们在《小猪跟着大猪跑》之中分析过:市场经济中,大小资本不同的博弈能力直接取决于资本量。资本量直接决定大小资本之间君臣关系,利润、风险的分担,直至生死存亡。金钱是资本主义世界的最高权力。用钱建立规模经济,用钱建立现金储备来应付衰退,用钱来提高效率。要买下那些造成生产过剩和行业混乱的同行的企业,也需要大量的钱。小猪与大猪的区别,就是小猪拿不出这些钱。如果小猪出创意大猪出钱,最终的结果往往是小猪廉价出售自己的创意,大猪获得绝大部分利润。洛克菲勒说过:“我在经商的整个过程中,最棘手的问题就是如何得到足够的资本,去做我想做、有能力做而且只要有足够的钱就能做到的事情。”

对单个企业来说,资本量越大越有利。能获得一支廉价的援军,无疑是莫大的优势。现在的金融机构使用的是一切可以动员的资金,绝不仅仅是个人的有限的资金。相比之下,企业的地位则不断弱化了。无论是生存还是发展,企业越来越依赖金融机构的支持。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支持。激烈的竞争之中,生产同样的产品,生产规模越单位产品成本越低。可以调动的资金量越大,争夺原料和市场越迅速。没有贷款的企业只能依靠自己的积累不断增加资本量,看准时机也要慢慢来。有贷款支持的企业一旦看准时机,就可以从银行(或者其他融资平台)获得货币资本。如果大家都不用贷款也就罢了,如果仅仅一部分企业不能获得贷款,那么能获得贷款的企业必然占尽先机,不能获得贷款的企业则要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甲企业的生产规模大于乙企业,总利润扣除银行利息以后也多于乙企业。换句话说,甲企业的资本积累速度远远高于乙企业。如果甲、乙两家企业的生产技术和企业管理的水平接近,甲企业获得贷款,乙企业不能获得贷款,那么甲企业的发展速度无疑要快于乙企业,无论是资本积累的速度还是占领市场的速度。由于在多数情况下,同行之间的生产技术和企业管理都处在类似的水平,那么两者竞争的结果则基本确定了。

企业的生存同样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支持。在经济危机时期,企业能不能活下去,就看谁能挺到最后。最后5分钟,就是胜负的关键。前期负债经营,现在产品销售不畅,银行逼债。彼此精疲力竭的战场,一支数量不大的援军,是决定胜负的关键。获得贷款支持的企业可以活下来,没有的很容易死掉。不仅如此,活下来的企业还可以利用银行贷款的优势,廉价收购对手的资产。

金融机构对企业平时锦上添花,危机时雪中送炭。因为银行利率低于产业资本的平均利润率,在繁荣期,利用银行信用以为着更快的扩张和积累;在萧条期,则意味着资金冗余量更大,可以承担的销价幅度更高;在复苏期,则意味着可以廉价收购失败同行的资产。有没有金融机构的支持,往往是同行竞争中决定胜负的因素。金融机构的支持很快就成为竞争斗争中的一个新的可怕的武器。

“当今二王之事,权在足下。足下右投则汉王胜,左投则项王胜。”——这个不起眼的助手,现在却决定企业的生死。当金融业发展到一定限度,同行竞争强制产业资本家利用银行信用。

金融机构有这样的能力,自然有权力要求丰厚的利润。但是,金融资本能够达到的最终目标,绝不仅仅是要求丰厚的利润,而是拥有至高无上的统治权。

首先,企业对银行的依赖性加强了。银行与企业的博弈之中,逐渐占据主动和有利的地位。在马克思的时代产业资本对银行的依赖主要在支付信用上。随着金融的发展,银行资金进入企业生产的每一个环节,尤其是固定资产投资。当银行为企业提供生产资本的时候,情况就改变了。当企业固定资本的一部分依靠银行信用时,企业的债务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除,其间企业为银行所约束。相比之下,银行掌握的货币有极高的流动性,而企业却依赖商品的销售。随着信用的发展,企业自有的资本量相对生产规模都被压缩到极限,或者说企业在有限的自有资本量下,把生产扩张到极限。如果任何突发事件需要现金,那么企业就需要求助于银行。这种情况下,贷款被拒绝就意味着企业的现金流断裂,企业就有破产的危险。由于企业掌握的资本的流动性永远小于银行掌握的货币的流动性,所以银行对企业具有先天的优势。企业必然越来越依赖银行,银行也必然逐步加强对企业的控制。洛克菲勒曾经说过,自己早年为了获得银行的资金支持,战胜、、挤垮或者兼并竞争对手,几乎是跪着去求银行的。——日后的石油大王,早年没有垄断石油行业的时候,也经常资金量不足,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

随着信用的发展,企业间主要资金往来都变成银行账户上的划转。银行完全可以通过为资本家办理往来帐目及其他金融服务,确切了解各个资本家的业务情况,然后加以监督,用扩大或减少,便利或阻难信贷的办法来影响他们,一直最后完全决定他们的命运,决定他们的收入,夺取他们的资本或者使他们有可能迅速而大量地增加资本等等。银行也可以通过贷款的金融支持作为条件,影响企业的经营行为。这些影响包括要求企业按照银行的要求采取一定的经营活动,或者在产销过程中优先考虑银行的其他优质客户等等。

企业对银行,从依赖到臣服。银行对企业,从助手到主宰。企业之间的竞争促进了银行地位的上升,最终双方关系逆转,君臣地位互换。皮尔庞特.摩根曾经对一位铁路巨头怒吼:你的企业是属于我的客户的!这句话,还有半句没有说出来:我的客户是由我组织起来的。两者结合的潜台词就是:你的企业是是靠我的金融组织能力才顺利经营的,你要放明白点!

但是,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由于股份制的出现,生产规模惊人的扩大了,许多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出现了。这些公司一旦出现迅速占领市场,吞并同行,封杀潜在的竞争对手。

股份制的出现给了金融资本更大的权力。股份制使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了分离。单一所有者变成众多所有者,单个所有者的决策能力可以忽略不计,公司的核心权力控制在几个大股东手中。多数所有者唯一表示不满的方式就是抛售股票。由于创业资本门槛的提高,单个私人资本不能与社会资本抗衡。不借助金融机构,个人资本已经没有什么投资的空间。小猪踩不动按钮,只好跟着大猪跑,老老实实地跟在大猪后面吃剩饭。绝大多数股东的博弈能力进一步弱化。他们通过股票获得的剩余价值的数量逐渐趋同于银行存款利息。股份制并没有削弱资本的力量,相反却极大地增强了少数资本的力量。大股份公司之中,掌握大量股份的数量众多的小股东,对自己的资本并没有对应的权力。他们的权力被极大地削弱,并被集中到少数大股东手中。皮尔庞特.摩根晚年几乎控制美国全部的铁路和钢铁,他的自有资金和他控制的资本相比微不足道。

单位资本的利润率,随资本总量上升而上升。垄断企业的利润率,远远高于一般产业资本。而这些企业多数股东获得的利润率远远小于正常资本。如此便产生一个现象,除了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小资本的利润率和一般产业资本的利润率之外,超大资本还可能出现第三个利润率,就是垄断利润率。追求存款利率与垄断利润率之间的差额,就是上市的原因。用5个亿组建一个公司,这个公司生产的产品可以垄断一个地区的市场,每年产生1个亿的利润。而对小资本来讲,每年产生100元的利润,需要2000元的投资。如此,这个企业按照小资本的利润率就相当于20亿资本。只要推动上市,立即就可以套现15亿的利润。当然,多数人往往只套现49%,4.8亿(20×49%-5)的上市红利已经足够了,51%的股权还可以控制企业,每年获得5100万的利润。实际上,大股东获得的利润要高于5100万,这是因为大股东有能力从小股东的大饼里获得一部分份额。两者对比:大股东初期投入5亿,获得4.8亿的上市红利,小股东最终投入为9亿8千万;大股东拥有51%的股份,小股东拥有49%;大股东每年获得利润5100万以上,小股东获利4900万以下。

两者之间的利益对比关系非常清楚,大股东占尽优势。产生这种优势的原因,就在于大股东能在初期投入5亿,而小股东做不到。在大股东获得这5亿初期投资的过程中,很显然,他们很乐于而且也需要金融机构的帮助。现实之中,大股东往往并不需要投入5亿元的初始资金,而是依靠银行贷款。假如大股东只有2.5亿的自有资金,其余2.5亿来自银行融资,那么前后运作的利润率就更惊人了。金融机构在初期的资金支持和后期的上市过程中,是实际的决定因素。许多金融公司乐于也善于为垄断公司提供融资到上市的一条龙服务。金融机构丰厚的利润来自与垄断公司的分肥。

在这个过程中,金融资本与垄断大企业形成同盟关系。这些垄断公司与金融公司之间的关系从此变得模糊。一些金融公司通过控股的形式,直接插手垄断公司的管理,获得更大的分肥。比如皮尔庞特.摩根晚年是多家大型垄断企业的董事。另一方面,许多垄断公司也纷纷涉足金融,也建立自己的金融机构——很显然,即使垄断公司的垄断利润,也远远不能与这样空手套白狼相比。许多垄断公司旗下的金融机构,往往成为全公司最赚钱的分支部门。

那些不涉足金融机构的大公司,并不能完全回避金融公司的挑战。只要公开发行股票超过总股本的51%,就有被兼并的可能。只要拥有足够的股票,就能掌握公司的控制权。在兼并过程中,决定胜负的因素并不是双方的经营能力,而是能获得社会资金的数量。显然,没有金融机构支持单个的企业,很难对抗获得金融机构支持的对手。

金融机构是社会资本的统帅,在由于兼并导致中小资本退出产业循环,出现大量廉价资本的时代,金融机构可以一呼百应,1%的自有资本可以调动99%的社会资金。在资本量决定胜负的时代,资本之间较量的胜负完全看它的意思。一将成名万骨枯,这个规则同样适用于金融业,金融机构获得丰厚的回报,而廉价的社会资本能够保本便是万幸。

现代资本主义的一般属性,就是资本的占有同资本在生产中的运用相分离,货币资本同产业资本相分离,全靠货币资本的收入为生的食利者同企业家及一切直接参与运用资本的人相分离。金融资本对其他一切形式的资本的优势,意味着金融寡头在经济中占统治地位。

在世界范围看,则是拥有金融实力的国家处于与其他一切国家不同的特殊地位。帝国主义就是货币资本大量聚集于少量国家,这些国家中以“剪息票”和“赌博”为生,根本不参与任何企业经营、终日游手好闲的食利者阶级,大大地增长起来。20世纪初期的英国逐渐由工业国变为债权国。虽然工业生产和工业品出口有了绝对的增加,但是利息、股息和发行证券、担任中介、进行投机等方面的收入,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相对意义越来越大。当时的英国通过金融手段不断收割其他落后国家。落后国家不得不把大量的剩余价值交给英国,供英国积累资本和消费,本身则很难积累。

在马克思的时代,单个资本增殖依靠的是加法。今天,大资本增殖依靠的则是乘法。但是从整个社会来说,资本增值仍然是加法。如此便意味着,小资本是大资本的猎物。金融资本和垄断企业相结合,成为对其他资本的占有压倒性优势的引力中心,打破其他资本个体内聚力,然后把各个零碎的碎片吸引到自己这面来。

金融资本通过产业资本获得剩余价值,甚至直接吞并产业资本。金融资本分割大饼,离不开产业资本,社会总金融资本的增值需要在产业资本增值的基础上,但是个体金融资本则完全可能依靠吞并其他资本而增殖。资本所以能在这里,在一个人手中大量增长,是因为它在许多人手中丧失了。这是一种疯狂的吞并行为。今天的金融资本市场越发类似赌场。大资本拥有资本量和信息的优势,坐庄市场,操纵舆论,按照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影响价格:大资本,尤其是金融资本,往往可以通过资金往来情况清晰地了解相关企业的经营状况。资金量上则有小资本不可比拟的优势。旗下的经济学家和有关系的媒体,也可以按照需要的方式发布信息,忽悠大众。

大资本赢得的收益是其他资本的剩余价值,或者工人的工资组成的养老基金,而绝不是凭空产生的。所以产业资本的崩溃,必然会冲击金融资本。金融资本的疯狂投机行为,超出产业资本支持的范围,必然崩溃。

资本主义世界的特点之一,就是强者恒强,这不仅仅表现在获得利润的时候强者有权先享用大饼,也表现在遇到危机的时候强者付出的代价更少。银行是商品市场流动的镜子。货币流动是商品流动的影子。金融危机,有可能是商品流动停滞。在某种意义上,银行控制资金,就能控制商品流动。也有可能是银行贷款于无法产生价值的资金流动。比如给股票投机贷款。不论哪种行为造成的银行资金流动停滞,政府都不会袖手旁观。如果银行崩溃,那么社会化大生产就要停下来,现金交易取代银行内部的帐户划转,甚至发生易货贸易。那样,一切就都要回到中世纪了。

在社会中的地位越重要,越有资格胡闹——因为他能把大家都拉下水。不论银行怎么胡闹,国家也会拯救银行。反过来,金融机构有充分的理由放心大胆地胡闹。这就是所谓的“大银行不倒闭”原则。相比之下,产业资本则不得不处处谨小慎微。

地主丧失绝对优势以后,金融机构在产业资本的支持下,利用产业资本的内讧成就了霸业。过去不起眼的助手,现在成为经济的主宰。但是这种霸业仅仅是在市场范围内的霸业,如果放眼全社会,真正的超级强者并不是金融机构,而是一个魔王。这个魔王被束缚在地狱,才有金融机构在人间称王称霸的机会。在这个魔王面前,土地资本、产业资本、金融资本都不堪一击。任何挑战它的势力,都是以卵击石。这个魔王一旦被释放出来,往往造成烈火冲天的后果。

4.6 元要素:暴力在社会总产品分配中的作用 ​

“暴力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力。”——马克思

“在巨大的财富背后,都隐藏着罪恶。”——巴尔扎克《人间喜剧》

其实,巨大的财富背后,都隐藏着暴力。

言归正传。

在前面的部分我们已经谈过,产权是暴力的兄弟,产权分配由暴力掠夺进化而来。一旦暴力重新走上分配的前台,财产的分配作用就要让位。“抢钱!抢粮!抢地盘!”的口号一喊出来,财产的作用就不存在了。钱、粮、地盘都是可以抢的,换句话说,在暴力面前,财产是靠不住的,什么也不是。米店囤积粮食牟利,可以把粮食抢过来。高利贷者放高利贷牟利,可以把钱抢过来。地主靠土地收地租,可以把土地抢过来。当年没有工厂,所以没有抢工厂的口号。不过,二战期间,日本直接没收在华欧美国家企业。二战结束,国民党接收大员直接霸占任何他们觉得有利可图的企业。给企业主扣上汉奸的帽子,给企业扣上逆产的帽子,然后就充公。当然,充公其实也就是充了接收大员了。接收大员一个个大发洋财,五子登科。类似的还有很多:比如,汉武帝打击富户,消灭豪强。希特勒消灭犹太人。这些都是有案可查的。

暴力是最终否决权,这个早就有先人分析过,其他任何权力都没有暴力这么直接有效。使用暴力分配的最简单的分配方式就是抢劫。规模比较小的就是各种劫匪,包括拦路抢劫,入户抢劫等等。上一定档次比如水泊梁山的“好汉”和舍伍德森林中的罗宾汉,有相对固定的地盘,有“替天行道”的口号。终极暴力则是世界范围内的暴力,或者说“世界警察”。

用暴力分大饼,用抢来的大饼武装自己,争取更大的大饼份额。这就是所谓的强盗事业的上升期。打家劫舍,招兵买马;再打家劫舍,再招兵买马;不断循环往复,不断扩大自己的队伍。水泊梁山早期基本就是这个套路。

不过,这么干的注定是小暴力集团。这样扩张过程中,收益内部化,损失外部化。所以,很快就会达到瓶颈。打了祝家庄,打了曾头市,打了大名府,虽然收获了丰厚的钱粮,但是很快就会面临暴力的反扑,直接后果就是大宋朝官方的围剿。这是第一种可能。第二种可能就是附近居民加强自卫能力,比如攻打祝家庄和曾头市都遭遇了强力反抗,晁盖丧命。此外,还有第三种可能,即附近的居民向其他安全地带迁徙。所以,当暴力集团能抢到的大饼达到一定幅度的时候,集团的领导人就会觉得靠暴力直接获得产品,既不经济也不稳定:打打杀杀的成本太高,容易激起反抗;长期刀口舔血,难免那一天出现一个比自己更强的人;反复劫掠的地区,注定民生凋敝,老百姓坚壁清野。

对同一个人群的迫害应该一次性使用,达到斩草除根的目的。达到目的以后,就尽量不要再用了。要经常施与恩赐,而不是暴力。这是马基雅维利的观点,是否正确看个人的理解。不过,历史上大量的统治者都是按照这个原则掌握赏罚原则的。相比之下,大量的毛贼草寇却违背这个原则。这并不是说毛贼认识不到这个问题,而是因为实力的差距:统治者能稳固地控制一个地区,而毛贼草寇做不到。

抢,太暴力了,效率也低。必须要把这种分配行为合法合理化,或者说,把暴力隐藏在天鹅绒的手套里。这时就需要让暴力分配文明化。或者说,由游猎进化到游牧。从抢钱抢粮抢娘们,到抢钱抢粮抢地盘,使人类历史的一大进步。整天打打杀杀,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从上到下,大家实在受不了。老百姓整天提心吊胆,一不留神小命就没了,每天都想着如何苟且偷生,哪里还有心思发展生产:怎么把粮食藏起来,怎么应付老总,怎么给闺女老婆脸上抹锅灰,自己怎么不被抓壮丁,一旦被抓怎么开小差,打仗的时候怎么把武器一扔投降对方,怎么避免被对方杀降。这些都是头等重要的事情,至于粮食生产不过是次要的事情,自己未必能看到自己的粮食成熟,再说种了也未必是自己的。整天人心惶惶,谁还生产啊。生产凋敝,人口减少,对统治者也不是好事。跑马圈地,严重影响当时的生产。非计划性的劫掠,必然让位给计划性的财产和税收。再说只要有地盘,何愁钱、粮、娘们?

暴力分配文明化主要方法有两个:方法一,变暴力掠夺位为税务征收。方法二,暴力搭台,产权唱戏。暴力和生产分配过程结合起来:平时暴力隐身在产权等要素的后面,达到分配的目的;关键时刻则偶露狰狞,使用最终否决权,一锤定音。

刘邦进咸阳,各位大臣都抢奇珍异宝。只有萧何把相府及御史府的法律、户籍、地理图册等收集起来,使刘邦集团掌握天下山川险要、人口、财力、物力的分布情况,在未来的争霸战中合理统筹人力物力等战争资源,最大限度发挥战争潜力。刘邦的团队,虽然进了咸阳,对三秦地区实行了军事管制,但是还没有彻底完成从毛贼草寇到统治者的角色转换,至少在诸位大臣的思路中,还是抢了就跑的思路,只有萧何深谋远虑。两者相比,高下立见。所以,萧相国是“功人”,其他诸位英雄是“功狗”。

建立一个符合自己愿望的生产分配结构并且永远维护,是另一种手段。比如,满清入关以后的跑马圈地。这种分配方式并不局限于占有土地,也包括其它的手段。比如:读过《教父》的人都知道,西西里移民教父考里昂的“劲科纯净”牌橄榄油并不比别人的更好,但是大家都争先恐后的从他那里进货。因为考里昂是老头子,他的建议别人无法拒绝。在考里昂之前,克莱门扎靠打打杀杀小打小闹,风险高、收益低:抢条地毯,都要提防警察,所以注定难成大气候。考里昂加入以后,把暴力和走私橄榄油的生意相结合。于是暴力的使用被压缩到最低限度,获得的大饼份额则扩大到最高的限度。考里昂懂得打打杀杀不是长久之计,一百个强盗也没有一个律师挣钱多,需要在适当的时候漂白。从这点看,考里昂成为“考里昂、克莱门扎、忒希奥三人帮”的首领也就是必然的事情了。宋江也是,打了祝家庄、曾头市和大名府就要考虑招安的问题。类似的还有很多,比如杜月笙,等等。

但是,不论哪种手段,都需要暴力的统一。或者说,在有限的空间内,只能存在一个来自暴力的权威。其他所有的暴力,都是由这个暴力权威衍生出来的。如果两个暴力权威同时存在,彼此相安无事,那么只能说明两者暂时势均力敌,其中任何一方都没有消灭掉对方的能力。这种状态很难稳定,一山不容二虎。此时,统治阶级无法正常统治。当然,最悲惨的还是被统治阶级,他们要为统治阶级提供面包和炮灰。

为了对抗私人的和外来的暴力,于是出现了统治阶级的集体的暴力。这种暴力可以是盟约性,谈出来的,可以是使用暴力,打出来的,还可以是连打带谈的。大家服从一个盟主,是一种产生方式,比如日本大名服从幕府将军;也可以是一个强者吞并掉其他所有同类,比如秦始皇。谈与打并不是绝对割裂的:强者不是那么好屈服的,所以德川家康在当上将军以前,也是经过一番厮杀的。反过来,秦始皇的手下将领显然服从秦始皇这个所有秦国稳拿的盟主,也保持自己对秦国的忠诚。

恩格斯认为,稳拿对内需要镇压造反的卢瑟,对外需要对抗其他稳拿,于是产生了国家。恩格斯的说法,显然接近我们的观察的现实:财产发挥作用需要暴力支持,没有暴力保护,财产根本无法有效工作。人越多,博弈力量越弱。反过来看,博弈能力越强的一方,人数必然越少。所以,要财产发挥作用,必须一手握钱袋一手握剑。为了防备穷鬼们穷极生疯,封建地主养家丁看家护院。规模小的十来个人,规模比较大的比如四川的刘文彩,有一个连。此外,威胁不仅仅来自穷鬼也来自其他地主恶霸。暴力这个东西,这么低投入高产出,必然让人爱不释手。只要能获得经济好处,对穷鬼下手与对其他地主下手,没有什么区别。所以,黄四郎有百十号人枪,其他地主如果不想处处低声下气,随时准备做出物质和精神牺牲的话,也要考虑拥有自己的队伍。没有百十号,至少二三十号,让对方知道自己不好惹。这些私人武装经过彼此吞并或者同盟,最终建立整个阶级的武装。

这就是国家的来历。

有观点认为国家是人们彼此需要和平,需要国家保护的结果。这样的观点,显然掩盖了国家暴力的阶级性——受到暴力保护的不是所有人,只是一部分。保护稳拿在荒年按照高利贷的契约收取利息、兼并土地、抢男霸女的要求,就是不保护卢瑟保证穷人有基本口粮、耕者有其田和人身自由的要求。保护黄世仁利用卖身契控制喜儿的要求,就是不保护喜儿对人身自由的要求。这种说法,也忽视了东方集权国家的暴力统一征服史。至于所谓东方需要治水于是出现强大集权国家的说法,就更扯淡了。秦始皇统一六国的时候,与治水没有任何关系。他脑子里想的是从始皇到万世,吞并六国,设立百越、象郡,修长城,修直道,毁天下之兵,达到的结果是“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当然,还有个人享乐,比如修阿房宫,修秦始皇陵。

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政治权力机构。总之,是一个成长于社会之中而又凌驾于社会之上的、以暴力为基础的、带有相当抽象性的权力机构。国家有阶级性,国家由经济上占优势地位的阶级控制。国家有暴力性,而且是最终的暴力。国家的存在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经济利益。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使一切被支配的阶级受一个阶级控制的机器。

国家的主要职责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统治阶级的利益中最重要的利益无疑是经济利益,也就是有资格获得最大大饼份额的权力。所以,国家的最主要为让统治阶级的财产发挥作用提供的必要的暴力的保证。

比如杨白劳还不上黄世仁的高利贷,黄世仁要求用杨白劳的女儿喜儿抵债。如果没有统一的标准,这件事情遇到不同的法官就可能有不同的判决。甲法官可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杨白劳借钱的时候就应该想到欠钱的时候,有今天这样的结果完全是杨白劳自己自由选择的结果,为了维护文明的基础,为了保证契约的履行,鉴于杨白劳无力偿还黄世仁的贷款,本法庭决定支持黄世仁的诉讼要求,判决喜儿给黄世仁当贴身女佣。”反过来,乙法官可能说:“黄世仁长期提高地租压低杨白劳的口粮。杨白劳被逼无奈,为了糊口接受黄世仁的高利贷。黄世仁明知杨白劳无力偿还欠债,故意放出高利贷,目的是为了占有喜儿的人身自由。黄世仁游手好闲,荒淫奢靡。如果支持黄世仁的要求,那就是对喜儿的人身自由权利的践踏,也违背了勤劳善良的基本社会准则。黄世仁与杨白劳之间的高利贷契约是在杨白劳被逼上绝路的情况下签立的,违背签立契约自愿的原则,本法庭不予支持。本法庭决定驳回黄世仁对杨白劳的诉讼,诉讼费用由黄世仁承担。”羊有羊的道理,草有草的道理。在羊吃草这个问题上,没有羊和草都认可的道理。甲乙两位法官,怎么说都有理。关键是法官站在哪一边,按照羊的道理断案,还是按照草的道理断案。如果遇到甲法官,黄世仁就能很顺利地把喜儿弄到手,甚至不必打官司,杨白劳就会就范——去打官司也会吃亏。遇到乙法官的话,黄世仁就只能死了对喜儿的心了。

对黄世仁来说,必须保证审理案件的是甲法官,依照的是甲法官的尊重契约精神的法律。一旦乙法官那样的人掌权,黄世仁的财产优势在博弈之中就很难发挥出来。没有暴力的支持,产权就无法在交易中占上风。如此就不难理解弗里德曼提出的政府的三个主要职责的目的——政府做的第一要务是国防,第二要务是保证契约的实施,而调节财富分配则属于“是一个人认为有益的东西,另一个人认为是有害的”范畴。——这三个主要职责的目的,显然是保护本国稳拿利用产权,通过契约对本国卢瑟进行有效统治。(实践之中,如果是乙法官那样的人掌权,黄世仁很可能会发动政变或叛乱。消灭乙法官及其法律,扶植甲法官上台,推行甲法官的法律。)既然国家是统治阶级实现公共意志的暴力工具,国家的暴力就必须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国家的暴力由法律条文化,由国家机器具体落实。暴力搭台,产权唱戏,这就是资本主义国家存在的最核心的目的。

统治阶级把自己的意志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所以,法律是有阶级性的。法律的核心目的是保护该国统治阶级的核心利益,并把相应的行为规范化、条文化。奴隶制国家的统治阶级是奴隶主,核心利益是无偿获得奴隶劳动,法律的核心目的是确认奴隶主对奴隶的所有权剥夺奴隶的人身自由;欧洲封建国家的统治阶级是封建地主,核心利益是利用土地所有权获得最大的收益,法律的核心目的是保护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权;东方帝国的统治阶级是皇族和官僚集团为领导的地主,核心利益除了地主阶级的固有利益还有皇族和官僚系统的稳固,法律的核心目的除了保护土地所有权还要保护皇权;资产阶级的核心利益就是利用产权关系通过在自由市场交易中达成契约剥削劳动者,资产阶级法律的核心目的自然是保护资产阶级产权和契约的实施(即使这些契约是对卢瑟极其不利的,比如杨白劳的高利贷和喜儿的卖身契)。一切与统治阶级核心利益冲突的要求都要向核心利益让步,相应的社会规范都要进行修改,甚至被废止。

法国大革命推翻了波旁王朝的统治,资产阶级取代封建贵族和教会成为统治阶级。拿破仑建立了维护大资产阶级利益的法兰西帝国,颁布实施《拿破仑法典》。后来,拿破仑兵败滑铁庐,被流放到圣赫勒拿岛,《法典》却被保留了下来。拿破仑的帝国虽然崩溃了,但是大资产阶级的统治已经根深蒂固。波旁王朝虽然成功复辟,但是迫于大资产阶级的压力,只能接受这个既成事实。经过不断修订,《法典》至今仍在法国有效。《法典》规定法律面前公民一律平等,废除封建特权,摆脱教会控制,以及人身自由、契约自由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基本准则。这些准则就是资产阶级统治的基本准则。其中,规定公民平等,废除封建特权和教会控制,是否定了封建贵族和教会以封建特权和神权为核心的封建统治基础。人身自由、契约自由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则是确立了以雇佣劳动、市场交易和私有产权为核心的资本主义统治基础。从此资产阶级统治正式通过法律的形式在法国确立下来。《法典》确立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立法规范。从此开始,资产阶级法治的最终落脚点始终就是保护私有产权和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少数人剥削多数人的关系,其它一切都要服从这个核心目的。当然,这种受保护的私有产权,绝不是小资产阶级和小农的私有产权,而是大资产阶级和大地主的私有产权。因为小资产阶级和小农很快就会破产,财富和土地会迅速汇聚到大资产阶级和大地主的名下。

当然,也可能有人提出国家的其它作用作为异议,比如打击强奸犯。这里,我们要强调的是,国家对统治阶级核心利益以外的其它暴力需求,不是不提供,而是相对次要和枝节的。不仅如此,国家对统治阶级核心利益以外的暴力需求,也是以对统治阶级有利的形式提供的。比如,强奸的过程似乎与财产无关,不过确定强奸犯罪却与阶级地位有关。奴隶主强奸女奴隶是不会被追究的,因为女奴隶是奴隶主的私人财产,并不具备法律地位。奴隶主可以随意杀死她,何况强奸呢?反过来,男性奴隶与女奴隶主发生性关系,即使两情相悦,也很可能被女奴隶主的男性亲属以强奸的名义起诉,并被处决。这些男性亲属用私刑处决这名奴隶,法官一般也不会追究。地主强奸农民的女儿或老婆,一般也不会被追究。在卢梭的时代,一个穷人有漂亮女儿是最倒霉的事情。有钱的贵族强奸了穷人的女儿,一般不会被追究,最多花一点钱就可以摆平。如果穷人还不知道好歹,就有被投入监狱的可能。西门庆毒死武大郎,武松虽然是督头(县刑警队长)也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在今天也是一样,体育明星是否杀妻,富家子弟是轮奸还是嫖妓,案情都充满悬念。很显然,如果他们破产了,案情也就不会有悬念了。同样一位体育明星,在破产之前成功摆脱了杀妻的指控,在破产之后却因为抢劫一点小钱的指控入狱。这样前后迥异的判决,无法不让人认为财产在刑事犯罪认定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在阶级社会,国家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而不是为被统治阶级效劳的。只要存在阶级,就存在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就不存在公民一律平等的法律。这种不平等可以是显性的,比如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直接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一部分人的政治经济地位高于另一部分人。也可以是隐形的,比如资本主义社会,绝大多数人都成为无产者,虽然有人身自由,却一无所有,他们只能靠出卖劳动力谋生。少数控制雇用他们的权力,一切统治都隐藏在财产和契约背后。“有钱能使鬼推磨”,就是“鬼”也要听有钱人的调遣,老老实实按照和有钱人定下的契约出卖劳动力。这时,国家保护私有产权和契约,就是保护少数人的统治基础,为他们服务,用表面上的平等掩盖事实上的不平等。

话题转回来,我们接着讨论分配问题。

暴力参与分配,可以是非常隐蔽的。只要暴力支持的分配模式能继续有效运转,暴力就暂时静静地潜伏在一边,如同安静的猛兽,潜藏爪牙,虎视眈眈。但是如果和平的分配发生不利于自己的倾向的时候,这只猛兽就要变脸。于是,风云变色,暴力登场,财产让位。简单地说,就是拥有暴力的人是永远的稳拿——当我能占上风的时候,我就和你费厄泼赖;当我不能占上风的时候,我就动用暴力,让你知道什么是终极分配权。当美国能控制中东的石油的时候,就是中东和平的积极参与者。当萨达姆要玩出圈的时候,美国就弄死萨达姆。相对于暴力,财产就是如来佛手掌上的猴子。在如来佛手掌上要老实听话,别不知道天高地厚——猴子要是忘记自己是猴子,以为自己是齐天大圣,就可以占领天宫,如来就让猴子知道谁是天界的老大。

暴力的终极分配性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一旦暴力参与分配过程,那么其他前面的任何分配过程产生的分配结果都不算数。第二、除了暴力本身没有其他任何分配要素能推翻暴力决定分配的结果。

能否定暴力的只有暴力。剪除暴力的压倒性的分配优势,必须使用暴力。对抗黑道教父“老头子”考里昂,只能使用黑社会杀手。用生意与之竞争是不能奏效的。当考里昂的生意占上风的时候,考里昂乐于自由竞争。当考里昂的生意不占上风的时候,他手下的黑帮打手(比如克莱门扎和他手下的战士)就有用武之地了。无论手中的资本量超过考里昂多少倍,如果没有使用武力的决心,并且在你死我活的街头枪战中取胜,都无法和考里昂竞争。这时,唯一自保的方式就是转移自己的经营范围,自己改行,把橄榄油生意让给考里昂老头子。

弗里德曼说,技术垄断相对政府行政垄断易于打破,道理即在于此。除非政府主动放弃,否则尝试打破行政垄断就意味着挑战终极暴力。那就难免出现血与火的炼狱。当然,胜利者有权获得所有的果实。

在世界贸易中,如果把全球经济作为一个整体来看,暴力同样拥有最终裁判权。推翻美国资本的霸权,就必须歼灭美军的霸权,或者至少让美军不敢轻举妄动。否则,美国始终拥有最高否决权。目前看,没有任何一个非美国家能做到这一点。如果不能,就尽量脱离与美国有关的经济循环。目前看,也没有国家能做到这一点。如此,便不难理解美国如何维持其对世界的统治。所以,当感慨“世界警察”的存在的时候,这种“世界警察”的身份,本身就给美国带来了极大的好处,使美国能在世界总产品的大饼中获得足够的份额,豢养世界第一、武装到獠牙的庞大军事组织。

最大的暴力,无疑来自国家。国家是最大的暴力机关,这点学过政治学的人都知道。所以,国家也是终极分配者。经济不过是政治舞台上的演员。

国家参与分配的主要手段,一个是税收,这个是直接参与分配。一个是暴力与生产行为结合,进行相对隐蔽的分配。

首先看税收,税收有很多种。税收征收对象来看,可以是商品,可以是收入,可以是财产,可以是人口。比如营业税、收入所得税、遗产税、人头税。从税基看,可以从量,也可以从价。可以每件服装,征收2美元的税。也可以每件服装征收销售额的20%。从量征收,无疑对贵重商品有利。从价征收,则对便宜商品有利。每个人每月从收入中上缴100美元,与上缴收入的20%,显然不是一回事。除非所有人的月收入都是500美元。此外还要考虑税率,可以对所有人采取同样的税率,也可以对高收入者采取累进或者累退的税率。

税收可以达到极其复杂的再分配目的。税收究竟由谁承担,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交易征收,很容易把税收负担的大部分甚至全部转移给博弈中的弱者,主要是劳动者。对财产征收,比如遗产税,则相对难以逃避。但是如果征收的财产涉及到潜在的交易行为,则仍然好逃避。比如对土地征收田赋,地主很容易把田赋转嫁给佃户。房产税也是一样,承担房产税的主体,很可能是租户,而不是房东。也可以对空置房屋征税,对出租或自住房屋免税。每一种征税方式,达到的征收目的都不同。细节是魔鬼,而这个魔鬼导致的最终结果,往往让支持政策的人始料未及。不过,统治阶级可以不断调整细则直到符合其利益为止,被统治阶级显然没有这样的权利。

除了直接征收,还有很多其他间接手段,比如盐铁专卖。在中国历史上,这是桑弘羊发明的,所谓搞盐铁专卖可以“民不加赋而国用饶”。这是中国历史上比较早的国有垄断资本。再早还有管仲提出的管山海理论,即国家控制各种自然资源。盐铁专卖的最终结果,有三个方面:首先在没有增加显性税收的情况下,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其次打击了大盐铁商人;最后老百姓买不起盐铁,只好吃不加盐的饭菜,使用木制工具,或者即使买到也是质量低劣的(当时的盐是苦的,铁是脆的)。表面上看,税收没有增加,实际上全国老百姓付出的总成本,未必比增加税收少。毕竟,大饼就那么大,不会凭空掉下馅饼来。

此外还有包税制。法国、罗马和中国的宋朝、元朝都采用过。宋朝规定凡税收在千贯以下的小集市,一律实行“包税制”,称“买扑”,即由官府测算出该集市年应收税总数,让当地大商人出钱承包,然后大商人再向商贩征收,以其收入作为补偿。收入盈亏由包税人自己负责。对于政府来说,实行“包税制”既节约了设置征税机构的费用,又得到了应得的税收,表面上看很有利。但是无利不起早,包税人必然最大限度谋求私人利益。包税商人大多是地方豪强,包税后不再依率计征,肆意加税勒索,加重了百姓的负担。到了元朝,包税项目之多,范围之广,数额之大,都超过了宋朝。元太宗十年(公元1238年),包税制在全国兴起。有包天下河泊、桥梁、渡口之税的,有包燕京酒税的,更有甚者,还有人想以100万两白银包天下之盐税的。太宗十一年(公元1239年),一些不法官员勾结回鹘商人进入中原,承包了大量税收。此后,包税制在全国盛行。这一最初为了节约小税征税成本的简易征税法,至此演变成害国害民之举。不过,随着元朝的覆灭,包税制也基本不复存在。

在敛钱方面,统治阶级总是有无穷的想法,总是力图从鹅身上拔尽量多的毛,同时力图不让鹅叫出声。所以,征收的方式无法一一例举。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这部分大饼份额从哪里来,到哪里去。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的分配过程与法律一样同样符合统治阶级的核心利益,因为制定税收等再分配规则的,毫无疑问是统治阶级。所以,阶级社会历史中,大多数情况下,暴力获得的大饼的份额都来自卢瑟。因为卢瑟是被统治阶级,他们无权参与国家征收政策的制定过程。张三、李四开会,研究敛钱的问题。王五缺席。王五承担敛钱成本的概率,如果不大于张三、李四,至少不会比他们少。这是很明显的事情。收上来,还要花出去。花到哪个方面,也是五花八门。可以修桥补路,可以赈灾,可以修长城。当然也可以修阿房宫,养三千粉黛,远征西域,修皇陵,研究长生不老药,赏赐身边的宠臣等等。所以,这笔钱为谁花或者给谁,同样是重要的。在王五缺席的情况下,这笔敛来的钱,很可能是张三、李四自己分了,或者选择对张三、李四更有利的支出方式。这个也是很明显的。

财政收支可以达到非常复杂的经济效果,可以劫富济贫,也可以助纣为虐。张三、李四的钱太多了,王五穷得要命。社会上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时,财政就可以从张三、李四的大饼中征收一部份,然后补贴王五。当然,也可以继续从王五那里敲骨吸髓,然后给张三、李四锦上添花。历史上看,后一种可能更大。作为统治阶级,张三、李四不维护自己的利益,难道维护被统治阶级王五的利益?

财政的税收究竟来自谁,用于谁,是问题的关键。来自卢瑟还是来自稳拿?是加速财富聚积的工具,还是减缓财富聚积的工具。是满足多数人的愿望,还是满足统治者的私欲?

明白这个道理的统治者,在手中掌握至高无上的分配权的时候必然慎之又慎。话说当年陈平在老家,一次里中社,平为宰,分肉食甚均。父老曰:“善,陈孺子之为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是肉矣!”作为统治者,必须做到分肉食甚均,否则必然激化社会矛盾。只有心中无私,才能做好分肉的宰相。如果私心严重,统治者并不代表任何人的利益,仅仅代表自身的利益,就难免众叛亲离。这样的例子,最典型的就是国民党。看似强大,实际上经不起风吹雨打。一点小事,都可能酿成大祸。国家忙抗战,国民党官员忙着贪污竞赛。相比之下,普通人则是大产变小产,小产变破产。发国难财与破国难产,同时并存。发财与破产的标准唯有是否属于国民党统治集团,除此以外没有任何标准。所以,国民党反动派逃亡台湾之前,已经民心丧尽。到台湾之后,仍然不得人心。台湾人说,日本人如狗,凶猛但勤奋。国民党如猪,除了吃没有特长。

中国历史上看,手中握有暴力的人,本身就能成为一个阶级。每次农民战争结束后,获胜的农民领袖,都会晋升为地主阶级。不是财产统治暴力,而是暴力统治财产。在中国历史上很长时间,统治阶级是官绅阶级。仅仅有地而没有功名的地主,只能算地主的中下层,哪怕有良田千顷。没有一个读书人壮门楣,充其量是土财主,不属于官绅阶层,有财产也守不住。相反,哪怕一贫如洗,只要出仕就是潜在的官绅阶级,就可能在短期内晋升地主的行列。土财主往往是各种势力觊觎的肥肉,而新科举人则是潜在的新星。书中自有黄金屋,不过黄金屋不在书中,而在仕途,读书则是仕途的敲门砖。想到这一层,就不难理解范进中举以后,他本人的疯癫,以及他老丈人的前倨而后恭。这样的例子很多,类似的还有苏秦的嫂子,对苏秦态度前后的180度转变。

统治阶级必定是掌握暴力的阶级,很难想象一个不掌握暴力的阶级能成为统治阶级。历史上,奴隶君主 和封建君王都是本国最高军事统帅,拥有最高军事权力。窃符救赵的故事家喻户晓:晋鄙带兵在外,而代表最高军事权力的虎符,却藏在魏王的卧室中。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产阶级把最高军事权力委托给他们代表团(议会)或者行政代理人(总统)。无论是议会还是总统,都不是终身任期,他们是否能长期保持权力或者继续当选,则要看资产阶级的意志。

由于暴力是唯一能对抗资本的要素,而代表国家行使暴力的官僚并不总是靠得住的。对资本来说,暴力的忠诚度是值得怀疑的。所以,资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以后,一直试图把国家的作用在最小的范围。对内保证社会治安,对外抵御外敌入侵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主要任务。至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扶助弱小,是资本家最忌讳的事情——不让劳动者成为无产阶级,走投无路,怎么可能老老实实成为廉价劳动力呢?所以,代表大资产阶级利益的经济学家(比如弗里德曼之流)一直竭力反对国家扶助弱者,理由是妨碍了经济的效率。这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国家也确实存在堕落为国民党反动派那样的政权的可能性。

由于国家拥有压倒市场的实力,国家的分配行为可以达到复杂的分配目的,实现市场经济不能实现的目标。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除了消除社会贫富差距,暴力参与分配的意义更加丰富。比如,控制关税扶助本国工业。美国建国早期,工业落后,一直对英国产品采取高关税的政策。美国农民不得不购买本国企业生产的质次价高的产品。这种北方对南方的经济剥削,成为南北战争的诱因之一。比如,落后国家采用财政手段,强行加速资本积累,用农业补工业。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用来自农业的财政收入,直接补贴工业。大量政府资金被投资到工业中,三十年的时间中,日本建立了基本配套的工业体系。如果没有这样的手段,美国与日本的企业,显然很难在英国的物美价廉的商品的高压下存活下来。国家主导的分配行为是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不可或缺的有效手段。

需要暴力参与分配的地方更多,漏洞也就更多。任何宏观政策都需要人来执行,而能像陈平那样公平分配猪肉的人,是极其罕见的。相反,国民党的接收大员,却是常见的。如果暴力的分配权由接收大员来掌握,那么我们如何确定他分猪肉的行为是为了全民族的利益,而不是个人利益?如何能确定他加速积累的是全民族的资本,而不是他个人的资本?又如何能确定他是在劫富济贫,而不是劫贫济富?有没有可能他仅仅在加速自己的资本积累,而不顾民族利益?比如,一面用加速全民族资本积累的理由让卢瑟为他的个人积累作出牺牲,一面用劫富济贫的理由让其它资本大出血,实现他个人的资本迅速扩大甚至一统江湖的目的?我们如何能确定他自我资本积累的目标是发展生产,而不是仅仅满足个人奢侈的生活要求?历史上,国民党的大员们确实是这么做的。他们如此作为,不但不能促进本国经济发展,消除贫富差距,还会抑制经济发展,最终难免激起血与火的碰撞——有资格对抗暴力的只有暴力。新中国的建立,就是这种惊人碰撞的伟大结果,也是众望所归。

传说,在上帝造人之后,人们向上帝请求:“万能的主啊,我们太弱小了,需要保护。请你再创造一个英雄吧。”上帝说:“英雄能保护你们,也能粉碎你们。”后来人们自己创造了一个利维坦,创造了一个能让他们有归属感的庞然大物。但是,这个利维坦有双面的性格。它由人组成,也由人来运作,因此也就具有了人性的那种半神半兽的品质,它在保护人的同时,又在吃人。所以,就有了人类社会的最高理想就是把利维坦关进笼子里一说。

但是,把暴力关进笼子以后,谁来制约资本呢?再者,谁来设计这个笼子呢?把暴力排除之后,设计笼子的无疑是资本(资本家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如果把暴力关进由资本设计的笼子,无非是让暴力为资本的最大利益服务。也就是我们前面说的,资产阶级通过制定法律,把资本的意志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保护资本的核心利益,并把相应的行为规范化、条文化,实现财产与暴力统治的统一。所以,大资本家和他们豢养的学者、律师、政客是高喊把“暴力关进笼子”喊得最凶的人。在暴力为自身利益运转的社会中,许多其它阶级的社会成员也会支持大资本家,并随声附和。然而,一旦暴力被关进资本设计的笼子,在资本制定的法律内运动,成为资本的家丁,为资本看家护院,保护私有产权、自由市场和对卢瑟不利的契约关系,这些社会成员的处境往往并不能改善。这时,他们往往有上当受骗,如梦初醒的感觉。

在世界范围形成垄断资本统治的情况下,只有海中怪兽才能对抗垄断资本,保护人类。但是,海中怪兽,也同样吞噬人类。凯恩斯强调的是怪兽为人类服务的一面,弗里德曼强调的是怪兽吃人的一面。应该说,两者都是对的。但是,从认识世界的角度看,无疑应该同时看到两面。

人类渴望的是天使。遗憾的是,人类毕竟是人类,人类能够扮演的只是怪兽。

4.7 小结 ​

人们进行生产活动,不是为了满足精神的愉悦,而是为了获得物质利益。人们对物质的追求的欲望,并不因为已经拥有的物质的增多而下降,相反往往是得陇望蜀。

人们生产出来的产品需要在社会中分配。在阶级社会,每年的产品分为三部分:生产资料折旧+工资+利润(剩余价值)。在农业为主的奴隶社会,每年的收成需要扣除种子粮和报废的工具,奴隶的口粮,剩下的就是奴隶主的收入。在封建社会,每年的收成也要扣除种子粮和工具,交给地主租子,然后是农民的口粮。分配过程看得很清楚。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也是如此。扣除种子粮是必要的过程,剩下的产品就在统治和被统治阶级之间进行分配。

社会化大生产让这个过程模糊了。与每家每户独立生产的小农经济不同,社会化大生产的产品是在全社会中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产品在全社会范围内生产,在全社会范围内分配,在全社会范围内交换,最终被全社会消费。

这就带来一个问题:我们很难确定每个人对生产总大饼做出的贡献有多少,所以就很难做到按劳分配。无论在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都很难确定每个人的贡献有多少。在小农经济条件下,这是相对容易实现的。每个人的勤劳程度直接影响他的农田的产量。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这是不好实现的。因为每个人都没有独立的产品,每件产品都包含数不清人的劳动。如何确定每个人劳动的质与量,是很让人头疼的事情。

计划经济条件下,其实也不是按劳分配。不过是按照生产计划和总产品,估计出每个人的劳动量,然后按人头平均。干得多,干得好,不见得工资高。干得少,干得坏,也不见得要挨饿。某甲工作出色卖力,他获得的成果要与所有同事一起分享;某乙出工不出力,他造成的损失也要由所有的同事一起分担。如果大家都充满建设社会主义的激情,你争我赶,那么生产必然蒸蒸日上。三人一心,黄土变金,何况全社会一心呢?反之,则难免出现大家都磨洋工的现象。

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生产要素的稀缺性分配。除了劳动者的劳动,私有产权(也就是物权)直接参与分配的过程。从某甲和某乙个人来讲,某甲工作量大,质量高,某乙工作量小,质量低,某甲的收入必然高于某乙。但是从全社会来看,某甲们工作得越多,他们获得的产品的相对总量越少。这是因为相比某甲们辛勤的劳动,产权所有者手中的产权显得越来越稀缺。

与产权所有者相比,劳动者永远处于劣势。这是因为在分割大饼的博弈中决定胜负的三个要素均对劳动者不利。这三个要素分别是:博弈双方同行的数量、类似博弈的选择范围以及博弈失败的承担能力。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是人人都具备的,只要身体健康、不残疾,就有劳动能力。如此之多的同行,博弈的能力必定有限。由于一个人在市场经济中选择的能力,与他的财产量密切相关。对一无所有,除了出卖劳动力没有其他选择的人来说,名义上是自由的,实际上是不自由的。最后,对劳动者来说,也不能承担失业的成本。没有工资就要靠存款,存款用光就面临山穷水尽:不能卖面包,租房子,供孩子上学,赡养老人,缴纳水电煤气费。

由于劳动者数量多,选择少,不能承受失业的后果,所以劳动力是最不值钱的要素。资本越垄断,劳动力越不值钱。干得最多,获得最少。

这是资本主义社会总产品,扣除生产资料折旧以后的第一次分配。分配的双方,是劳动者和产权所有者。彼此获得产品,分别是工资和利润。

提供劳动力的一方与提供产权的一方,成为彼此对立的两个利益团体。甲工人工资提高必然影响乙工人的工资,甲资本家压低工人的工资,也必然能影响乙资本家。这两个彼此利益对立的团体,就是阶级。具体到资本主义社会,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

阶级首先是先经济概念,两个团体彼此的经济地位,决定彼此的利益关系。同一阶级内部有类似的经济地位,两个阶级之间成员有类似的经济关系——甲工人与乙工人经济地位类似,甲资本家与甲工人之间的关系与乙资本家与乙工人之间的关系类似。阶级一旦产生,就要派生出意识形态和政治立场。比如,无产阶级强调不劳不得食,鄙视好逸恶劳,要求人人都有管理国家的权力,要求国家扶助弱小。资产阶级强调最大限度利用生产要素,强调市场选择,物竞天择,要求管理国家的权力与财产有关,要求国家少干预经济。阶级决不局限于经济,但是超出经济的部分也超出本文的研究范围。本文读者知道阶级是由经济地位不同而产生即可。

在劳资之间进行了第一分配以后,剩余价值又分为三部分,在资产阶级内部进行再分配。这三部分分别是,产业资本家利润、地主地租和金融资本家利润。相比其他两类资本,产业资本家相对弱势。地主和银行家轮流坐庄。现在各国抑制地主,所以金融为王。

与产业资本相比,土地具有先天的易垄断性。产业资本家很难阻止同行开办新厂,土地所有者却可以不断购入不可再生的土地,实现牢不可破的土地垄断。理论上,大土地所有者完全可以把产业资本家的利润压低到勉强维持的地步。事实上,土地高度垄断的地区,往往也是产业资本不发达的地区。没有外力帮助,产业资本没有能力对抗土地资本。世界上许多工业化国家都由政府强行介入土地市场,以保证土地不致过度垄断,地租不致过高,产业资本有利可图。

在土地垄断被打破的地区,往往金融为王。由于金融资本涉及资本主义生产的方方面面,本身具有高流动性,可以以极低的成本调集海量的社会资本,可以掌握更多的经济信息,可以有更多的选择,投资风险低于产业资本以及可以在金融危机中获得政府更多的支持等种种有利条件,所以在与产业资本的博弈中占尽先机。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出现垄断企业。垄断企业发展的过程,也刺激了金融资本的发展。金融资本与垄断资本形成牢不可破的联盟。

对于土地资本和金融资本的压迫,产业资本处于极度不利的境地。但是,这并不是说产业资本没有反抗能力。如果土地资本和金融资本压迫过度,产业资本就可以退出生产过程,脱离生产,关门大吉。然后,加入土地和金融投资去炒地皮,吃地租,炒股票,吃利息等等。

不论土地资本和金融资本如何强大,所有的地租和利息都必定来自产业生产的总大饼。完全脱离生产的金融行为,就是赌博:购买筹码,然后重新再分配购买筹码的货币。金融资本和土地资本的投机,可以在短期内把金融产品和土地的价格推高到惊人的地步,但是最终必然因为产业资本不能支撑而破灭。

剩余价值在三大资本之间分配,产业资本最弱。相对而言,搞实业最难挣钱。全社会而言,总大饼在工人、产业资本家、地主和银行家之间分配。其中,工人是最弱势的。这是因为在分配产品博弈过程中,劳动相对产权有先天不足。失业后备军对工人的压迫,可能降低工人工资。战争造成的壮劳力大批死亡可以提高工资,工会和政府的参与对工人的扶助,也可以起到类似的作用。

此外,个别种族(比如土著美国人或非裔美国人)如果拒不学习流行的语言,坚持自己的生活习惯,不肯融入主流社会的话,受雇佣的机会必然更少,工资必然更低。种族歧视也人为压低少数族裔的选择机会,比如限制某些族裔从事某些职业,也会影响某些族裔的工资水平。在美国历史上,南方的农场主强烈反对解放黑奴,北方的白种工人和西部的小农对解放也黑奴不积极。相比之下,北方的资本家却乐于推动解放黑奴的过程——只要有一部分“前黑奴”保持失业或半失业状态,就有利于压低美国白种工人的工资。

按照我们前面的分析,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无论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按劳分配本身就是理想中的状态,可以不断接近,却很难轻易实现。不仅如此,在自由市场中,随着财富的汇聚和集中,小资本逐步被大资本吞并,分配方式将越发有利于大资本而不利于劳动力。换句话说,自由市场经济下的分配方式是不断远离按劳分配的目标。

以上的分析,都是默认暴力在建立了符合自身利益的分配模式后,不再积极参与分配过程。但是,如果考虑到资本主义改良后自由市场经济逐步被市场与计划结合的“混合”经济替代,“守夜人”型政府已经推出历史舞台,我们就不能不考虑国家在分配过程中的作用。卢瑟经济学一开始就说,所谓经济和政治分开,是很扯淡的观点。政治搭台,经济唱戏。或者说,暴力搭台,产权唱戏。搭的什么台,唱的什么戏。这个最关键,是我们不能不考虑的问题。本文默认的台是自由市场经济的台,唱的是私有产权的戏。

马克思说过:“在真正的历史上,征服、奴役、劫掠、杀戮,总之,暴力起着巨大作用。但是在温和的政治经济学中,从来就是田园诗占统治地位。正义和劳动自古以来就是唯一的致富手段……事实上,原始积累的方法绝不是田园诗式的东西。”马克思说的“温和的政治经济学”,就是本文反复提到的稳拿经济学,总之是统治阶级喜欢并宣扬的经济学。马克思说稳拿是靠暴力起家的,稳拿当然受不了——尽管他们在做着这样的事情,却只许操作,不许揭穿。

本文在前面已经提到,现代私有产权的起源不是鲁滨逊的小农经济而后进化出市场,而是由强者对弱者的暴力劫掠进化到产权剥削。如果我们承认产权剥削是从暴力征服进化来的,那么就应该知道市场中必然存在强者和弱者,拥有产权的一方是曾经拥有暴力的一方。这一方,注定是强者——否则暴力不会主动隐藏到幕后。

暴力分配的决定性在两个方面:第一、暴力分配是最终分配结果,以前所有分配结果,只要被暴力否决就不再有效。第二、否决暴力的只有暴力,产权根本不能挑战暴力。

暴力可以摧毁产权,没有暴力支持,任何产权经济,都不可能存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很流行的说法。上层建筑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政治上层建筑包括暴力机关。如果我们考虑到暴力可以直接获得产品、摧毁产权、剥夺人身自由或强迫劳动,产权剥削自暴力掠夺进化而来,暴力决定最终分配结果,以及对抗暴力的只有暴力。我们就会知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说法,必须和上层建筑反作用经济基础结合起来,辩证地看。

除了暴力搭的什么台,经济唱的什么戏以外,还有两个问题:第一、税收从什么人身上切大饼给什么人;第二、暴力是否会耐不住寂寞,自己粉墨登场去扮演某些角色。扮演这些角色究竟达到什么效果。这两个问题其实是统一的,都是暴力主导的再分配过程,一个是显性的,一个是隐性的。这三个问题中第一个最关键,后两个由第一个决定,反过来会影响第一个。

国家的征收可以来自工人工资,也可以来自剩余价值。国家的支出可以倾向于低收入者,也可以倾向社会顶层。所以,国家的分配过程可以劫富济贫,也可以反过来助纣为虐。雍正年间搞摊丁入亩,必须结合官绅一体纳粮当差。否则,土地税就是推动士绅搞土地兼并的有力推手。大多数情况下,由于统治阶级决定财政收入的征收与支出,被统治阶级无权参与决策过程,所以往往是吃亏的。

国家参与分配一般来讲主要是两件事:第一是通过国家行政手段抑制外来资本,直接加速本国产业资本积累,促进工业化进程。第二是通过国家税收等手段进行贫富调节,消除过度贫富差距,存进经济平稳发展,改善民生。这两个过程第一可以简单归纳为把饼做大,第二个可以归纳为把饼分均。但是,由于官僚的私人利益作祟,国家政策执行结果完全和干预经济的目的南辕北辙:加速积累的,很可能不是最有潜力的工业资本,而是官僚及其附庸集团的私人资本;社会财富不但没有被分均,而是在权力的作用下,不断向官僚及其附庸集团流动、汇聚,社会贫富差距迅速拉大。

暴力是元要素,拥有暴力的人拥有终极分配权,国家是最高也是最终分配者。因此,官僚集团完全可能成为一个独立的阶级。这个阶级垄断暴力,控制财富,凌驾于所有阶级之上。中国历史上的官绅集团,以及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政权中的官员,都属于这样的阶级。这样的阶级如果不能自我收敛,学习陈平公平地分割社会总产品的大饼,则难免引起社会剧烈变动。

暴力支持的隐性分配过程也同样是异常稳固的。同样是垄断,不同类型的垄断稳固程度不同:技术造成的垄断,不如资本量造成的垄断,资本量造成的垄断不如暴力支持的垄断。暴力支持的垄断,除非暴力主动放弃,否则只要彻底推翻暴力才可能破坏垄断。

劳动者由于数量众多,经济实力脆弱,所以永远处于社会全体成员的底层。社会其他成员之中,也有等级。拥有暴力的是第一级,金融和地产,角逐天下。在西方国家,暴力被严格限制,地产也受到打压,于是金融做大。产业相比前三位,永远是小媳妇。垄断产业的难度远远高于垄断土地或金融。所以,吃大饼也有先后顺序。

考虑到吃大饼的顺序,我们就可以知道每个人(或者资本的代言人)在进入市场之前依据他所拥有的要素,就基本可以确定他参加博弈的结果。对大多数除了劳动力一无所有的人来说,参加市场博弈以前就已经胜负已出,个人努力只不过是不要输得太难看而已。劳动力与产业资本在市场中自由博弈,这就如同让一个普通人去和泰森公平决斗,注定凶多吉少。个人努力不过是逃跑得更快,以求尽量保住性命,而不要奢望胜出。产业资本与土地、金融相比,则相当于泰森与终结者相比。至于暴力,则是至高神,能战胜神的只有其他的神,凡人、终结者都要屈服。

与暴力争锋的人,注定以卵击石。有暴力支持的金融、地产资本,便是天下无双。美国金融资本的操盘手并不比其他国家的投机者更高明,但是美国金融资本的背后有美元,美元的背后有美军。至于一无所有的卢瑟,注定是价值的贡献者与损失的承担者。所以,我们知道一个人是卢瑟的时候,可以确定的是,他肯定不掌握暴力、金融、土地等要素。至于他个人是否努力,则有待进一步确认。如果我们了解了分配规则,把卢瑟的命运归结为个人不努力,是不恰当的——因为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如果这话是从房地产商嘴里说出来的,我们就应该知道十有八九,是这位稳拿是想隐瞒什么。

用暴力获得足够的稀缺资源,然后和劳动者或者其他资源所有者费厄泼赖,把暴力隐藏起来,从强盗转型为骗子,这个过程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只要控制了资本,就可以利用资本的优势不断吸收剩余价值,以后即使劳动者多创造了财富,多创造的部分,也不是劳动者的。这些多创造的部分不断变为资本,成为劳动者的枷锁。所以,大资本的起步与暴力密不可分。诚然有一些小资本是通过努力劳动和个人勤俭获得的,但是通过这一章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勤劳并不是获得资本的主要途径。很显然勤俭是多数人的美德,而不稀缺的东西,没有资格在切大饼的的过程中获得较大的份额。某人勤俭获得了小资本,从另一个角度看,要看到为什么多数人勤俭没有获得小资本?一种可能是多数人虽然同样勤俭却遭受了旱灾的打击,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多数人虽然勤俭,但是他们多数的产品并不归他们所有,他们勤俭不过是增加别人的财富。所以,在阶级社会,勤劳是不能使多数人改善自己的生活的。这个结论很邪恶,却是人类社会的现实。小资本并不是资本的主流,其中的绝大多数都将被大资本吞并。勤劳永远是不稀缺的,而暴力却不是人人拥有的。如此看来,劫掠进化为剥削,强盗进化为骗子,才是阶级社会中稳拿的主流。所以,当某个稳拿自吹自擂自己勤劳致富的发家史的时候,卢瑟难免投去怀疑的目光——卢瑟更关心的是稳拿在隐藏什么,而这恰恰是稳拿不能对卢瑟言明的。

如果以市场主导分配,很难存在稳定的按劳分配——事实上,劳动力获得的相对份额是越来越小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暴力的帮助,多数劳动者必然陷入困境。另一方面,暴力的滥用,则难免创造新的稳拿。这就是凯恩斯和弗里德曼瑜亮相争的本质。

由于存在强者愈强的规律,产业、土地、金融和暴力任何一方被过度垄断,都会严重威胁其他几方的利益。而劳动者不论在哪一方做大的情况下,都是悲剧的。所以,对劳动者来说,保持各个势力制衡,最关键。

一旦失衡会发生什么呢?劳动者的贫穷自是不必说的,这是任何社会中被统治阶级的共同命运。在资本主义社会,事情显然不这么简单。我们会在后面看到,失衡至少带来两个副作用。副作用之一,分配的问题直接影响到交换,进而导致消费不足,造成经济危机。副作用之二,分配的问题反过来也影响生产,垄断替代自由竞争,垄断资本统治经济,甚至全社会。一国的资本在本国暴力的支持下,统治全球。资本主义的活力就此丧失。

第三章 资产的属性:资本“魔鬼”的罪与罚
第五章 生产与实现: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与销售的过程